如何申報與計算贈與稅金額?超過免稅額244萬元後,該在多久的時限內繳納贈與稅呢?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如何計算贈與稅金額?誰是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超過免稅額244萬元後,該在多久的時限內繳納贈與稅呢?一次全部告訴你!
更新日期:2022.05.06
如何計算贈與稅金額?誰是贈與稅納稅義務人?超過免稅額244萬元後,該在多久的時限內繳納贈與稅呢?一次全部告訴你!
贈與人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244萬元免稅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調高為244萬元。 也就是說,從2022年起贈與人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多少人,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申報贈與稅。
▌ 實例計算:
甲君於111年1月1日贈與子女存款200萬元、111年2月1日又贈與子女存款244萬元,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已超過免稅額244萬元,所以甲君應於111年2月1日之次日(即2月2日)起30日內申報贈與稅。
應納贈與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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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萬元 + 244萬元) - 免稅額 244萬元 = 贈與淨額200萬元
200萬元 x 適用稅率 10% = 應納贈與稅 20萬元
如何計算應納贈與稅稅額?
(1) 新贈與稅稅額計算方式:(98/1/23以後)
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課稅贈與淨額
課稅贈與淨額 ×課稅級距相對之稅率 – 可扣抵稅額 = 應納贈與稅額
(2) 修正前稅額計算方式:(98/1/22以前)
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課稅贈與淨額
課稅贈與淨額 × 課稅級距相對之稅率 – 累進差額 – 可扣抵稅額 = 應納贈與稅額
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課稅贈與淨額
課稅贈與淨額 ×課稅級距相對之稅率 – 可扣抵稅額 = 應納贈與稅額
(2) 修正前稅額計算方式:(98/1/22以前)
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課稅贈與淨額
課稅贈與淨額 × 課稅級距相對之稅率 – 累進差額 – 可扣抵稅額 = 應納贈與稅額
贈與稅由誰申報?誰是贈與稅納稅義務人?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1. 行蹤不明者。
2. 逾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者。
3. 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1. 行蹤不明者。
2. 逾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者。
3. 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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