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車位能否免徵契稅 這2點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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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民眾有時出於需要,會與鄰居達成協議,相互交換車位,此情況便會碰到稅務問題。台中市稅務局指出,某些情況下,兩人交換車位需申報繳納契稅,而能否免稅的關鍵,在於2車位的位置,以及車位持分是否相同。
台中市稅務局說明,依《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一併須申報繳納契稅,車位同樣也在契稅課徵範圍中。但若是交換的2個車位皆位在同一棟大樓,且交換後持分無增減情形,則此行為可視作車位編號變更,而非建物所有權移轉,因此可免申報繳納契稅。
車位「小換大」 應繳稅金更多
但若進行交換的2車位並不位於同一棟大樓內,便難逃繳稅義務。台中市稅務局指出,若民眾將自家車位,與不同大樓內的車位進行交換,即便屬等值交換,雙方仍應依照《契稅條例》規定,就等值交換的權利持分部分,按2%稅率申報繳納交換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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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2車位屬於「小換大」的不對等交換,則雙方除須就就等值交換的權利持分部分,繳納2%的交換契稅外,更需就增加權利持分部分,申報繳納6%的買賣或贈與契稅。若民眾匿報或短報契稅,遭稽徵機關查獲,除須補繳應納稅額外,更會被加處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鍰,民眾應落實納稅義務,否則恐會因小失大。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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