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 遏止銷售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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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日前有媒體報導,台南市永華路一段有某 54 年的 3 樓透天老屋,開價每坪 63.54 萬元,單價直逼台北行情,引發網路熱議,為避免不動產市場因交易資訊不足造成售價混亂,台南市長黃偉哲特別指示地政局,對於實價登錄申報資訊需核實篩選,異常交易價格案件應落實查核,對於不動產經紀業及預售屋案場也要加強檢查,以維持交易資訊透明化,避免人為不當哄抬。
南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說明,而有關媒體報導案老屋每坪開價 63.54 萬元,經查該物件 3 房 1 廳 2 衛,總價開價 598 萬元,土地 16.03 坪,權狀登記建坪 9.41 坪,從建物格局來看,明顯非現況 3 層樓透天厝之實際建坪,以此非實際建坪估算,當然會有每坪 63.54 萬元的誤解,且該銷售總價僅為賣方開價,目前仍未成交,實際成交價格仍應參考附近實價登錄揭露資訊,並留意備註欄非屬正常交易情況的資訊,以供判斷。
局長陳淑美進一步補充,為了加強銷售及預售查核,南市地政局不定期抽查市場銷售建案,除進行不動產經紀業業務檢查外,並就定型化契約之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等 15 項攸關消費者權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稽查,同時也檢查該建案是否已取得建照,以維護消費者交易安全,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58 條規定,尚未取得建照前不得對外銷售,違反者依法最高可裁罰 20 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另外為確保實價登錄資訊正確性,地政局也持續查核申報不實案件,今年至今已開罰 8 件,請業者及買賣雙方切勿以身試法。
局長陳淑美進一步補充,為了加強銷售及預售查核,南市地政局不定期抽查市場銷售建案,除進行不動產經紀業業務檢查外,並就定型化契約之契約審閱期、房地標示等 15 項攸關消費者權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稽查,同時也檢查該建案是否已取得建照,以維護消費者交易安全,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58 條規定,尚未取得建照前不得對外銷售,違反者依法最高可裁罰 20 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另外為確保實價登錄資訊正確性,地政局也持續查核申報不實案件,今年至今已開罰 8 件,請業者及買賣雙方切勿以身試法。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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