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售」還是「仲介」好
小陳最近因想換屋,想把住了將近七年的兩房賣掉,朋友建議他可以上網自售,行情自己上實價登錄查詢就好,了不起花個1~2萬塊請個代書,又可以省下仲介費………。
小陳心想:真的是這樣嗎?
小陳心想:真的是這樣嗎?
屋主自售的動機
屋主常見的自售方式,不外乎掛看板或上網自售,掛看板只能曝光給附近住戶和路人,其他區域的人根本無從得知售屋資訊;而售屋網站雖多,但流通物件有幾十萬間,買賣方要能藉由網站搜尋相遇可能難過牛郎與織女,而會選擇自售的賣方,想省下仲介費應該是重要動機,然而網路卻多的是良莠不齊的各色人等跟垃圾資訊,殊不知帶來的困擾遠超過實質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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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自售屋主最後還是給仲介賣…..
除非真的人脈廣、資源及知識經驗豐富,房屋又有地點好及屋況佳等優勢,再加上有閒以及「耐煩」的人格特質,自售確實是不錯的選擇,無奈大多數的屋主都無法兼有以上條件。
試想,為了配合買方看屋時間去開門,放下工作排開瑣事,買方卻放你「鴿子」,來看屋的也是走馬看花,甚至把你真心呵護的房子嫌的一文不值,浪費了時間及體力;不但如此,你的自售看板或網站資訊,仍然免不了吸引各家仲介打電話拜訪你,當你歷經了各種爽約、嫌棄以及逐漸混亂的日常生活後,你還是接納了那個曾經敲過你大門、被你拒絕過很多次的仲介……。
試想,為了配合買方看屋時間去開門,放下工作排開瑣事,買方卻放你「鴿子」,來看屋的也是走馬看花,甚至把你真心呵護的房子嫌的一文不值,浪費了時間及體力;不但如此,你的自售看板或網站資訊,仍然免不了吸引各家仲介打電話拜訪你,當你歷經了各種爽約、嫌棄以及逐漸混亂的日常生活後,你還是接納了那個曾經敲過你大門、被你拒絕過很多次的仲介……。
委託仲介賣屋的好處
除了自營品牌,台灣目前仲介公司大多採加盟或直營的企業化經營,而且民國84年2月實施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後,仲介公司已然形成專業化及證照制,在法令的嚴格要求下,仲介公司必須先與委託人簽署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再藉由製作不動產說明書時對產權的調查及把關,以及銷售時的解說及揭露,如果不免發生可歸責仲介公司的消費爭議,仲介公司還負有賠償責任,所以現今委託仲介賣屋,事實上仲介遠比委託人更在意交易安全。
委託仲介到底有甚麼好處?我們歸納出以下幾點供你參考:
委託仲介到底有甚麼好處?我們歸納出以下幾點供你參考:
委託「仲介」VS.「自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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