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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依法規定分三大類?關於大樓停車位的使用問題QA解答

分類: 買屋 /如何看房報你知 /看屋訣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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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車位依法規定分三大類?關於大樓停車位的使用問題QA解答

規劃購買社區大樓的房屋有附帶停車位已是現今購屋趨勢,但關於停車位除了分為平面、機械還是升降的類型,更重要的是瞭解停車位的依法登記的種類是屬於「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還是「獎勵停車位」,常見的停車位糾紛也會依不同類型法規登記的車位類型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以下關於停車位你可以了解更多的事,一起來更瞭解長知識吧!

依法登記停車位種類的三大類型

1.    法定停車位

 
多數大樓社區停車位都是屬於這種類型,是根據內政部發布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59條規定,依建物樓地板面積,按比例設置的停車位。此種類型車位登記為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沒有獨立產權,但可以在房屋權狀中備註車位坪數和編號。
法定停車位在早期多以「主建物」方式登記,具有獨立產權,可以賣給任何人;而若採「公設」方式登記,則無獨立產權,若想出售車位,只能賣給同社區大樓住戶。
內政部對1991年9月18日以後取得建造執照的社區大樓規定,一律以「公設」方式登記產權,若要出售車位只限定賣給同社區的住戶。
 

2.    增設停車位

 
若建商在法定停車位之外,有多餘的樓板面積可以自行增設的車位,這種就被稱為「增設停車位」。通常也是透過約定專用方式提供住戶使用。增設停車位還是有分成登記為「公共設施」或「獨立產權」兩種形式,若增設停車位符合「獨立出入口」、「有編列門牌」及「獨立區域」三條件,則可登記為有獨立產權的專用部分並移轉出售給任何人。
 

3.    獎勵停車位

 
政府為解決停車位需求增加的問題,鼓勵建商在建造階段就額外增設停車位供大眾使用,若建築規劃上在法定停車位以外有多餘的樓板面積才可增設的車位,並鼓勵開放給大眾使用。
獎勵車位原則上可辦理建物所有權狀登記,且可單獨買賣。但獎勵車位也經常有爭議,部分建商為享容積獎勵,將獎勵車位的部分劃成交誼廳、健身房等公共設施的誘因使民眾買屋,等到交屋後住戶才發現原本規畫的公設其實應該做為停車位,因此民眾購屋前一定要先問清楚車位的性質!
 
 

推薦給你

停車位除了停放汽車之外,可以另作他途嗎?

Q1:停車位可以堆放雜物嗎?

 
依法登記停車位的三種類型,在建築的使用執照上都是作為停車用途,因此均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5條規範,不得擅自變更為非停車的用途做使用,也就是說不能堆放雜物!若擺放的是有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易燃物等,更可能違反消防法規。
 

Q2:停車位可以停放汽車以外的機車、腳踏車嗎?

 
依內政部函釋,停放機車、腳踏車等主要是涉及大廈空間管理,不涉及使用執照的變更,因此擁有獨立權狀的車位,所有權人可以自己決定如何使用停車格,可以另停放機車或腳踏車。但若車位是屬於「法定停車位」,就依社區大樓是否有訂定「停車位不可放機車或腳踏車」的相關規約規範。違者管委會可加以制止,經制止但不遵從,各縣市主管機關可要求回復原狀,並處4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Q3:不用的停車位可以出租給他人嗎?

 
想要將車位出租給社區外的人,重點在於「社區規約」是否有相關規定!例如能否或只能租給社區內的住戶?或是開放出租給外人是否要收取清潔費?如果真的用不到車位、規劃租出去,建議在看房時也先詢問房仲該社區的車位出租的狀況,做為考量依據唷!

 

 

關鍵字︰ 停車位社區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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