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購族欲購入預售屋,可先前往銷售中心賞屋,若有喜歡的戶別,可於初步議價後先付一小筆訂金,請建商保留,確定購買後,補足正式訂金,並將「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帶回家仔細審閱,一般審閱期至少5天。確認契約沒有問題,即可簽約並繳交簽約金、開工款;訂金、簽約金、開工款一般被稱作「訂、簽、開」,也就是預售屋的頭期款,依建案不同,約佔房屋總價的10%-15%,比起購買中古屋需自備2至3成的頭期款,初期付款壓力相對較輕,且可分期繳納。但...
台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截至目前市場上銷售中建案或將銷售建案計有9案尚未向地政局申報契約書備查,至於已申報的建案尚有23案未完成備查。民眾購買該類建案時,可先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核對,確認契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另外民眾若發現未辦理核備契約之建案時,也可檢附證明文件通報地政局列管。地政局為便利民眾查詢對照已完成備查之契約內容,除了於地政局官網公布已核備建案契約內容外,...
內政部表示,該次契約修正重點包含:一、2018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照的預售屋,僅限「陽台」得列入其附屬建物面積;二、預售屋建材禁用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三、明訂水、電、瓦斯管線相關費用之負擔方式;四、增列結構保固項目;五、明確預售屋共有部分項目及其面積計算方式;六、修正履約擔保機制相關用語及擔保公司資格等。內政部指出,為讓建商有調適契約的準備期間,新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將於今年11月1日施行。內政部提醒,民眾簽約前...
張治祥進一步表示,今年3月地政局共稽查富鉅鼎建設「鼎佳」、丹棠天津「晶華MORI」、吉美建設「吉美大安花園」、「吉美樂河」、東基開發「景上川」、志榮建設「川悅」等6個建案,查核項目分別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業務、廣告、建照等共27項,在契約、銷售廣告及取得建照後銷售部分6個建案皆符合規定;經紀業務查核部分,「晶華MORI」「吉美樂河」2個建案,代銷業未完成分設營業處所備查,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而2案皆已...
購買預售屋的優點是按照工程進度依序付款,可減輕一次支付大筆費用的負擔,但若遇到交屋坪數與當時預售簽約內容有誤差,就會產生總價「多退少補」的情形,即為「坪數誤差找補」。Mobile01論壇一名網友日前就遇到這樣的情形,他稱「2個月前購買預售屋,經過繳交頭期款、銀行對保、3次驗屋後,卻收到建商通知,因為合約坪數有誤,要求攜帶合約及簽約章去做更改」。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指出,依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觀察,大部分民眾有穩定的月收入,購屋時最大的門檻反而是自備款不足,於是建商才會推出低自備款的購屋方案來刺激買屋。建商的做法大致有以下3種: 1.延長工程期:假設以預售屋來說,民眾購屋之後,在建案興建的過程中,需要陸陸續續支付「工程期款」,在完工交屋時,多半已經付出購屋總價的3成,這段工程期通常約2年至2年半,而有些建商會延長銷售期間或是延長工程施作期,讓民眾支付這3成自備款的時間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