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制定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屋應辦理履約保證,常見的方式是「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不動產開發信託」是將建案土地、興建資金信託予銀行與建築經理公司,依建案工程進度控管興建資金,興建期間由信託專戶支付各項工程款及相關費用,專款專用於興建建案;而「價金信託」則由銀行或建經公司作為第三方機構,民眾給付的購屋價金都會進入第三方的帳戶,待產權過戶予買方後,將保管之價金交付賣方,完成交易。但信義房屋客...
根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預售屋解約違約金最高為總價15%,信義代銷舉例說明,假設總價1000萬的預售屋,也就是最多要繳150萬元的違約費用,若有多繳款項須退款給消費者。因此轉讓支出、賠賣的成本,若能夠壓低在賠償違約金150萬元內,就可以考慮轉讓。以總價1000萬元試算,如果轉售,需繳給建商預售屋總價千分之1的換約手續費,以及委由仲介轉賣的仲介費(以成交價4%計),假如以同樣價格1000萬出售,需支付4...
首購族欲購入預售屋,可先前往銷售中心賞屋,若有喜歡的戶別,可於初步議價後先付一小筆訂金,請建商保留,確定購買後,補足正式訂金,並將「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帶回家仔細審閱,一般審閱期至少5天。確認契約沒有問題,即可簽約並繳交簽約金、開工款;訂金、簽約金、開工款一般被稱作「訂、簽、開」,也就是預售屋的頭期款,依建案不同,約佔房屋總價的10%-15%,比起購買中古屋需自備2至3成的頭期款,初期付款壓力相對較輕,且可分期繳納。但...
台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截至目前市場上銷售中建案或將銷售建案計有9案尚未向地政局申報契約書備查,至於已申報的建案尚有23案未完成備查。民眾購買該類建案時,可先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詢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核對,確認契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另外民眾若發現未辦理核備契約之建案時,也可檢附證明文件通報地政局列管。地政局為便利民眾查詢對照已完成備查之契約內容,除了於地政局官網公布已核備建案契約內容外,...
內政部表示,該次契約修正重點包含:一、2018年1月1日以後申請建照的預售屋,僅限「陽台」得列入其附屬建物面積;二、預售屋建材禁用含有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三、明訂水、電、瓦斯管線相關費用之負擔方式;四、增列結構保固項目;五、明確預售屋共有部分項目及其面積計算方式;六、修正履約擔保機制相關用語及擔保公司資格等。內政部指出,為讓建商有調適契約的準備期間,新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將於今年11月1日施行。內政部提醒,民眾簽約前...
張治祥進一步表示,今年3月地政局共稽查富鉅鼎建設「鼎佳」、丹棠天津「晶華MORI」、吉美建設「吉美大安花園」、「吉美樂河」、東基開發「景上川」、志榮建設「川悅」等6個建案,查核項目分別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業務、廣告、建照等共27項,在契約、銷售廣告及取得建照後銷售部分6個建案皆符合規定;經紀業務查核部分,「晶華MORI」「吉美樂河」2個建案,代銷業未完成分設營業處所備查,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而2案皆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