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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社宅又引爭議 營建署:賦稅非屬興辦成本

2021.10.27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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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市社宅又引爭議 營建署:賦稅非屬興辦成本

    北市社宅又引爭議 營建署:賦稅非屬興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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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表示,台北市將暫緩興辦社會住宅,並對相關細節進行通盤檢討,以免債留子孫。由台北市政府提出的社宅成本公式中,有高達424億元的經費,為房屋稅、地價稅等賦稅成本,約佔總成本的26%,引起民團質疑。對此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目前國內社宅租稅優惠已常態化,台北市政府不應將賦稅視為社會住宅的成本。

社宅成本納入賦稅 引發各界批評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林穎孟、林亮君等人,近日邀集學者、公民團體,舉辦「社宅可興辦可持續財務」公聽會,針對台北市都發局將2027年後房屋稅、地價稅等賦稅納入社宅興辦成本一事,提出質疑。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研究員廖庭輝指出,目前中央已將社會住宅免徵房屋地價稅優惠,延長至2027年,且後續是否繼續延長,還會再進行檢討,但台北市政府卻將2027年後的房屋稅、地價稅,納入北市社宅55年營運管理總成本公式中,有膨脹社宅成本之嫌。

 

北市:中央延長租稅優惠將滾動修正

 

內政部營建署也發布新聞稿表示,社宅免稅優惠自2017年《住宅法》修法時,便已是既定訴求,不過為尊重稅捐稽徵法,故訂有實施年限。為減輕政府興辦社會住宅負擔,內政部也已在今(2021)年6月9日,第2次修正《住宅法》,刪除租稅優惠次數限制,並已報請行政院將稅捐優惠延長至2027年1月12日,讓社宅租稅優惠常態化,因此,台北市政府不應將房屋稅、地價稅等賦稅,列為社會住宅成本。

 

對此,台北市都發局回應,雖中央於今年修正發布《住宅法》,刪除社會住宅房屋稅、地價稅等租稅優惠以1次為限的限制,但行政院僅表示將於稅賦減免屆期前半年,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租稅優惠,而非完全免除地價稅及房屋稅。台北市政府為審慎規劃財務,故於社宅成本公式中,仍暫列2027年後的賦稅成本,後續若中央延長社宅免稅期,台北市政府也會滾動調整。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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