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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專法將上路 一次搞懂房東、房客權益

2018.01.08 | 新聞來源:Smart財經好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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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以下稱租賃專法),替台灣租屋市場立下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過去租屋市場宛如地下黑市,相關法令涉及《民法》、《土地法》、《消費者保護法》等,往往令民眾無所依循,未來,租賃專法將會肩負起健全市場的重責大任。

根據內政部發布的推估資料,全台有租屋需求的人口約286萬人,占全台人口約1/8,但過去租賃市場長期存在資訊不對稱、權利義務不對等等問題,加上蔡政府上台執政後,期許以引導空餘屋釋出的方式,達成8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因此催生了租賃專法。

過去,在《民法》、《土地法》、《消費者保護法》等都有租賃相關的法條,但房東、房客之間的權利義務仍未被完整規範,即便2017年1月1日政府以《消費者保護法》為依據,頒布了「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該規範卻只約束了「反覆出租,並以此為業的房東」,個人房東是否適用該制度仍有模糊空間。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解釋,簡單來說,租賃行為可以分成兩種:B2C(Business to Customer)和C2C(Customer to Customer),也就是業者租給一般民眾,和個人房東出租給一般民眾,前者受到「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但後者則是在租賃專法上路後,才確定開始受到「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之規範。

除此之外,立法的重點還有包含提供房東租稅優惠、處理租賃爭議相關機制,以及建立租賃專業服務制度等。租賃專法也將在總統公布後半年實施,預期最快2018年下半年上路,也就是說,未來不論是B2C或C2C的租賃行為都將納管。

新法上路,究竟對房東、房客有何影響呢?歸納如下:
房東》委託業者包租、代管,可享3種稅負優惠
1.提升房屋出租的意願:過去多數法規較保障房客的權利,但租賃專法中,也提出了保障房東的條款,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分析,譬如遇到惡房客,房東可以提前解約且無須賠償任何費用。

2.委託給包租、代管業者的租件比例預期會上升:未來房東若透過包租、代管業者將房屋出租,且租約達1年以上,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都將享有優惠。

以所得稅舉例來說,如果房東每月租金收入為2萬5,000元,且適用所得稅率為20%,一般房東因租賃所得每年需要繳交的所得稅為3萬4,200元。

若依租賃專法將房屋委託包租、代管的業者出租或管理,每月租金仍為2萬5,000元的狀況下,其租賃所得的所得稅可降至2萬2,632元,房東每年可節省1萬1,568元的所得稅。而地價稅、房屋稅則視各地方政府給予優惠。

房客》可遷入戶籍申請補貼,但短期租金有上揚壓力
1.居住品質提升,租屋更有保障:配合租賃專法,內政部將研議「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呂秉怡預期,該規範將與「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相似度高達9成,內容會明確規範:押金最多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房東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或報稅等。

加上租賃專法中也提到,房客承租後,若房屋有修繕必要,但房東遲遲不處理,或是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之事由致房屋部分滅失,且存餘部分難以繼續居住等狀況時,房客可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且出租人不得要求任何賠償。蔡志雄認為,這些新制對房客來說,將能提升未來的居住品質,租屋更有保障。

2.短期恐有租金上揚壓力:兆基管理顧問執行副總陳奕勳表示,目前市場上,包租業者多半是以市場租金的6~8折跟屋主承租物件,以二房東的方式以市價轉租出去,後續能否成功出租、修繕,以及房客欠租等風險將由包租業者承擔;而代管業者是以實際租金收入的10%收費,僅為屋主提供租賃管理服務,但修繕等費用則實報實銷由屋主負擔。

房東將房屋委託給包租、代管業者,其支出成本將隨之提升,利潤會下降,在這情況下,蔡志雄分析,短期來看,房東有提高租金的誘因,加上現在租屋人口愈來愈多,租屋族的壓力恐怕會愈來愈重。不過長期而言,隨著包租、代管業者的規模愈做愈大,市場不斷有新的競爭者投入,租金應能持平,甚至緩步下降。

撰文:林帝佑

 

 

 

 

 

【本文由《Smart財經好讀》提供】

關鍵字︰ 租賃專法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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