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最上方
信義房屋
快速導讀 主要內容 相關新聞 相關推薦
  1. HOME
  2. 每日新聞
  3. 多處自用住宅 相關規定須知

多處自用住宅 相關規定須知

2020.04.03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調整字級

分享
  • 所有權人在不超過面積限制之下,只要符合自用住宅規定均得申請適...

    所有權人在不超過面積限制之下,只要符合自用住宅規定均得申請適...

快速導讀

每一位所有權人的土地,在不超過土地稅法第17條的面積限制之下,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相關規定,均得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依照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享受自用住宅用地課徵之面積,以在都市土地面積有3公畝(約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約700平方公尺)之限制。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按照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原則上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但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另有土地供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並提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則無受一處之限制。

意即,每一位所有權人的土地,在不超過土地稅法第17條的面積限制之下,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相關規定,均得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該局提醒民眾,依照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享受自用住宅用地課徵之面積,以在都市土地面積有3公畝(約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面積7公畝(約700平方公尺)之限制。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以上文章、圖片版權由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未經本公司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違反上述聲明者,本公司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如需授權,請與住展房屋網連絡(02)8797-3579

關鍵字︰ 自用住宅地價稅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