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台中 容獎引入「城市風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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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台中市政府因應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創六都之先,於建築量體與環境調合項目,引入「城市風廊」概念,以「基地通風率」做為建築基地通風設計的評估指標,讓被高樓占領的都市,留下給風走的廊道。中市府並祭出基準容積5%獎勵,鼓勵業者為城市降溫,響應宜居建築。
都發局表示,台中市依該條例授權訂定的「台中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草案,共提出7項地方容積獎勵項目供申請人選擇,最高可達基準容積20%,加計內政部訂定的「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獎勵項目,一般地區容積獎勵最高可達基準容積50%。
都發局補充,中市府今年3月30日至4月6日辦理「台中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草案預告,並於日前舉辦草案說明會,邀集台中市各大公會與學會代表進行意見交流,並邀請成大建築系特聘教授林子平,分享建築量體配置對都市環境通風效果的影響。與會代表提供許多寶貴意見,中市府彙整後將作為後續修法參考。
都發局補充,中市府今年3月30日至4月6日辦理「台中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草案預告,並於日前舉辦草案說明會,邀集台中市各大公會與學會代表進行意見交流,並邀請成大建築系特聘教授林子平,分享建築量體配置對都市環境通風效果的影響。與會代表提供許多寶貴意見,中市府彙整後將作為後續修法參考。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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