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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參重大公建範圍 新增社宅範疇

2019.03.20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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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於日前預告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草案,該次修正草案中有3大關鍵:平面停車場不再列入促參建設範圍,僅限部分立體或是機械式停車場可適用;促參投資藥廠僅限疫苗製造,才得享租稅優惠;新增社會住宅條款,將社宅列入促參範疇,鼓勵民間興辦社宅。

依照促參法該次的修正,未來只有兩種停車場會被列為促參重大公共建設,第一種是總樓板面積達2,420坪以上的立體停車場,第二種是投資總額達3千萬元以上的機械式停車場。官員指出,主要原因是交通部表示,平面停車場投資門檻較低,若比照不占土地面積的機械式、立體式租稅優惠,有失比例原則。

另外,原先促參法針對偏鄉地區、面積達6,050坪以上或是投資總額達5億以上的醫療設施,提供租稅優惠。財政部配合促參法施行細則並參考衛福部意見,原條件不變、僅增列但書:「若醫療設施是藥物製造工廠,僅限疫苗製造者。」官員分析,主要是與一般藥廠做區別,以免商業用藥廠也有額外租稅優惠。

該次促參法修正,也將配合內政部居住正義宗旨,新增社宅條款,凡是企業投資土地面積達1,512.5坪以上或是總樓板面積達1,512.5坪的社會住宅,可享促參租稅優惠。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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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社會住宅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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