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
何謂買賣不破租賃
於租賃期間,出租方將房屋出售給第三者,其租賃契約對買受人(新屋主)仍屬有效,除符合法律規定之不適用情形外,依法買受人需繼受租賃之權利義務,以保障承租方之租賃權利,亦即買受人不能任意趕走承租方。
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情況
然而「買賣不破租賃」之規定,並不是對所有租約都有所保護,以下情形即不適用「買賣不破租賃」之規定,房東出售租賃房屋,則買受人有權終止原租賃契約:
►未經公證的不定期租約
►五年以上未經公證的定期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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