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囤房稅7月上路 8.7萬屋主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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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台中市囤房稅終於在今(2022)年4月21日三讀修正通過,明訂持有台中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按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4戶以下每戶2.4%、5戶以上每戶3.6%,將於今年7月起開始實施,其稅額反映在2023年5月的房屋稅單。
台中市稅務局統計,此次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條例,受影響戶主預計有8.7萬人、房屋10.6萬戶,市庫1年預估挹注約3.8億元的稅收,將全數用於青年及弱勢族群的租金補貼中。
六都囤房稅進度 北市最嚴格
觀察目前六都囤房稅,除新北、桃園未完成修法外,以台北市囤房稅率最為嚴格,3戶以上非自用住家課徵3.6%高額稅率,其餘桃園市及台南市6戶以上才課徵3.6%、台中市則5戶以上課徵3.6%。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法針對特殊房屋訂製相關配套,除自住、公益出租人仍採課徵1.2%稅率,及社會住宅房屋稅維持減徵20%之外,其餘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公同共有房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BOT學生宿舍等房屋,將按原先的1.5%稅率課徵。另外,起造人興建3年內待銷售房屋住家用房屋,則按稅率2%課徵房屋稅,若遇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限內銷售房屋者,得於屆期2個月前申請延長1年。
六都囤房稅進度 北市最嚴格
觀察目前六都囤房稅,除新北、桃園未完成修法外,以台北市囤房稅率最為嚴格,3戶以上非自用住家課徵3.6%高額稅率,其餘桃園市及台南市6戶以上才課徵3.6%、台中市則5戶以上課徵3.6%。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本次修法針對特殊房屋訂製相關配套,除自住、公益出租人仍採課徵1.2%稅率,及社會住宅房屋稅維持減徵20%之外,其餘住家使用的公有房屋、公同共有房屋、勞工宿舍、公立學校BOT學生宿舍等房屋,將按原先的1.5%稅率課徵。另外,起造人興建3年內待銷售房屋住家用房屋,則按稅率2%課徵房屋稅,若遇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於期限內銷售房屋者,得於屆期2個月前申請延長1年。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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