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囤房稅」黨團協商版本出爐 放寬稅率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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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台南市政府為抑制房市炒作風氣,提案修正「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擬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提高多屋族房屋持有成本。近日該案黨團協商版本出爐,針對市府提出的「囤房稅」條例,台南市議會的修正重點包括放寬稅率級距,將超過3年待銷售期的建商興建房屋稅率,改按2.4%單一稅率課徵等,全案後續將進行二、三讀程序。
台南市政府原先提出的「囤房稅」修正版本,針對持有5戶以下非自住房屋者,每戶非自住房屋統一按2.4%稅率課徵房屋稅,第6戶以上則每戶將按3.6%稅率課稅。而近日出爐的黨團協商版本,則放寬非自住房屋戶數及稅率區間級距,調整為持有1戶非自住房屋按1.5%課稅;持有2戶以上、3戶以下者,每戶按1.8%課徵;持有4戶以上、5戶以下者,每戶按2.4%課徵;持有6戶以上者,每戶按3.6%課徵。
指黨團協商版本太寬鬆 南市府:打炒房力道不足
另針對建商持有的空置待銷售住家用房屋,按南市府原先提出的版本,將對超過3年寬限期的此類房屋採差別稅率課稅,最高可至3.6%;而黨團協商結果,則將超過寬限期的待銷售房屋稅率,放寬改採單一稅率2.4%課徵。
就黨團協商版本,台南市財稅局表示,若按市議會修正後的稅率級距,「囤房稅」的影響人數將大幅下修,從3.9萬人降為9千餘人,恐使抑制炒房力道不足,進而影響稅制改革成效;另放寬建商興建、超過寬限期的待銷售房屋稅率,也可能難以起到促使建商釋出房屋的目的。後續財稅局將持續與各黨團及議員溝通,表明市府立場,爭取讓「囤房稅」早日上路。
指黨團協商版本太寬鬆 南市府:打炒房力道不足
另針對建商持有的空置待銷售住家用房屋,按南市府原先提出的版本,將對超過3年寬限期的此類房屋採差別稅率課稅,最高可至3.6%;而黨團協商結果,則將超過寬限期的待銷售房屋稅率,放寬改採單一稅率2.4%課徵。
就黨團協商版本,台南市財稅局表示,若按市議會修正後的稅率級距,「囤房稅」的影響人數將大幅下修,從3.9萬人降為9千餘人,恐使抑制炒房力道不足,進而影響稅制改革成效;另放寬建商興建、超過寬限期的待銷售房屋稅率,也可能難以起到促使建商釋出房屋的目的。後續財稅局將持續與各黨團及議員溝通,表明市府立場,爭取讓「囤房稅」早日上路。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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