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土石徵稅 3年增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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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是雲林縣首個自創稅收,於2016年1月16日起實施,截至2020年12月底已累計高達1億5千472萬元,成長率高達171%。
稅務局統計,雲林縣徵稅從2018年的2千613萬元,到2020年已上升至7千73萬元,成長幅度相當高。雲林縣政府表示,這項特別稅最主要稅源來自中央管轄河川疏浚的土石標售,佔稅額為87%,剩餘將由縣府水利處、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及各鄉鎮市公所通報的課稅收入。
稅務局說明,土石是台灣有限的天然資源,使用為商業的採土石人應交稅回饋,給予已被破壞及污染的環境。目前除了雲林縣,東部、南部等縣市亦有對土石採取行為課徵特別稅。
稅務局表示本縣轄內經濟部水利署第四、第五河川局、本府水利處、各鄉鎮市公所等辦理土石標售機關、事業單位,應依規定通報土石採取資料及納稅義務人稅籍資料以利核實開徵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共同努力增裕庫收。
稅務局說明,土石是台灣有限的天然資源,使用為商業的採土石人應交稅回饋,給予已被破壞及污染的環境。目前除了雲林縣,東部、南部等縣市亦有對土石採取行為課徵特別稅。
稅務局表示本縣轄內經濟部水利署第四、第五河川局、本府水利處、各鄉鎮市公所等辦理土石標售機關、事業單位,應依規定通報土石採取資料及納稅義務人稅籍資料以利核實開徵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共同努力增裕庫收。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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