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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農舍修法連發 中央地方對槓

2017.12.21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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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縣長陳金德上任以來,大動作的欲修改農舍相關法令,昨日,宜蘭縣政府再公布「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將農舍及農業設施「集中配置」,上限可佔農用地面積百分之四十,中央回應認為不符規定,雙方再度交鋒。

宜蘭縣府發布的新草案,把農路、曬場、蓄水池、圍牆都視為「農業設施」,只要農舍與「農業設施」合併整體配置不超過40%即可。

但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農舍只能佔農業用地10%,剩下的90%是農業經營用地,現在宜蘭縣政府則要把農舍跟農業設施結合,兩者合計40%。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今強調,農舍及農業設施各有法源依據,不能混為一談,若牴觸中央就是無效。中研院退休研究員楊重信則直言,宜蘭縣府的意圖太明顯,投機取巧讓農業設施放在農舍前面,變成庭園景觀設施,農路變成農舍進出道路、蓄水池變成景觀池、曬榖場變成農舍廣場。

楊說明,農業設施包括農路、圍牆、蓄水池等,這些依規定都要跟農業生產有直接關聯、不能分割的設施,「但現在宜蘭縣政府結合兩者的作法,等於讓這些農業設施放在農舍前面,變成庭園景觀設施,意圖太清楚,農路變成農舍進出道路、蓄水池變成景觀池、曬榖場變成農舍廣場」,等於間接讓農舍往內部移動,這些農業設施全變成方便農舍使用。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代理處長李新泰則回應,都是依照中央法律規定,只是串聯、集中配置而已,且也沒有增加面積,只是因地制宜做適當調整。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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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宜蘭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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