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太陽! 日照權新規7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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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內政部近年增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希望保障民眾的日照權,但為減緩政策對市場的衝擊,故給予緩衝期讓業者有足夠時間因應,如今緩衝期將屆,因此新規將於今年7月1日施行。
內政部說明,7月1日將上路的新規,將商業區的建築基地,也納入應檢討日照陰影的範疇;另考量都市計畫商業區允許高密度利用的特性,所以新規訂定了得免予檢討態樣,避免影響商業型建築物的土地利用效率。同時也提高建築物居室窗戶或開口不得計入採光面積的範圍,提升室內採光效能。
由於本次冬至日照陰影檢討,對特殊基地條件或東西向狹長街屋的建物影響較大,對舊市區的危老重建產生窒礙難行之處,故內政部表示,如果地方政府在有關規定中,已有相當於日照檢討之高度及密度的管制作為,應優先適用都市計畫的相關管理規定,免再依建築技術規則檢討冬至日照,且免報中央核定立即可行。
由於本次冬至日照陰影檢討,對特殊基地條件或東西向狹長街屋的建物影響較大,對舊市區的危老重建產生窒礙難行之處,故內政部表示,如果地方政府在有關規定中,已有相當於日照檢討之高度及密度的管制作為,應優先適用都市計畫的相關管理規定,免再依建築技術規則檢討冬至日照,且免報中央核定立即可行。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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