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處置營建混合物 遭環保局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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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台北市環保局指出,北市營建混合物分類場江浚公司收受營建混合物後,未經分類處理即外運出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已依法告發處6千至30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止收受營建混合物,且即移送北市土資場專案小組審查決定是否予以撤證或縮短許可時限。
環保局表示,江浚公司所屬營建混合物資源分類處理場,乃是經北市土資場專案小組審查通過之分類場,並取得該局核發營建混合物再利用許可。依規定進入江浚公司所屬營建混合物分類場之營建混合物應進行完善分類後,屬再生資源部分始可運出場進行再利用,但該公司收受混合物後並未進行分類處理,直接外運遭環保單位查獲,除車輛駕駛遭告發處分外,江浚公司未依法完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要求江浚公司即日起停止收受營建混合物進場處理。
環保局呼籲,廢棄物再利用業者依法應將受託再利用之廢棄物完善分類後,運至合法處置場所,不得任意囤積或以非法方式處理,受託處理前亦應評估妥善處理能力始得收受,另該局重申,違法載運甚至棄置營建土石方及廢棄物均屬惡意違規行為,一經查獲該局絕不寬貸,並將予處分。
環保局呼籲,廢棄物再利用業者依法應將受託再利用之廢棄物完善分類後,運至合法處置場所,不得任意囤積或以非法方式處理,受託處理前亦應評估妥善處理能力始得收受,另該局重申,違法載運甚至棄置營建土石方及廢棄物均屬惡意違規行為,一經查獲該局絕不寬貸,並將予處分。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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