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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打房?財長:暫不考慮

2019.10.22 |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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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長蘇建榮21日立院受訪指出,目前我國有中央的房地合一稅制、地方縣市也有稅基調整、提高特定房屋稅率到3.6%等三大工具,已相當足夠,暫不考慮推動囤房稅或空屋稅。

綠委江永昌在財委會質詢時,建議財政部同步施行囤房稅與空屋稅,針對單一自住戶設定優惠稅率,對於持有多戶以上的空屋持有者,則課徵較高的房屋稅負如3.6%,但如果是有出租、營運用途則適用一般稅率,可促使屋主釋出多餘的空屋而非留著炒房。

蘇建榮回應表示,目前僅雙北有投資客情況,其他縣市多以自住為主,因房屋稅為百分之百地方稅收,如果全國都對單一自住減稅,等於將大幅影響雙北外各縣市財源,「不能把雙北的問題放到全國。」他也強調,空屋判斷標準相當複雜,只看水電也不合理,必須要先有合理檢視機制才能納入考慮。

現行《房屋稅條例》設定房屋稅率範圍為1.2%至3.6%,但除台北市、宜蘭縣、連江縣之外,其餘19個縣市並未設定3.6%情況。蘇建榮認為,房屋稅為地方稅收,須尊重各縣市意見,以目前情況多數縣市並無加課房屋稅考量。

另外,蘇建榮表示,地方縣市如果要調漲、調降房屋稅,也能從調整稅基著手,因現行房屋稅計算公式為《房屋課稅現值x適用房屋稅率》,只要提高房屋課稅現值10%(例如房屋標準單價)等同於房屋稅負上調10%。

舉例而言,台北市、台南市政府都針對自住屋第一戶設定標準單價減免16%,換算下來這兩縣市自住屋第一戶房屋稅率約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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