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最上方
信義房屋
快速導讀 主要內容 相關新聞 相關推薦
  1. HOME
  2. 每日新聞
  3. 交易3類型土地 無須申報房地合一稅

交易3類型土地 無須申報房地合一稅

2019.09.28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調整字級

分享
快速導讀

中區國稅局表示,出售近年取得的不動產,須主動申報房地合一稅,不過有3例外,包括出售免課土地增值稅的農地、出售經政府徵收或價購的土地,及出售公共設施保留地等,上述幾種交易無須申報。

官員指出,房地合一稅指的是2016年1月1日上路的房地交易所得稅新制,施行至今已3年多,若是交易近年取得的房屋,無論有無交易所得,納稅義務人都有義務主動申報。不過有3例外情況是不用申報的,第一種是已在投入農業中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可依農業發展條例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也一併不用申報房地合一稅。

第二種情況是經政府徵收或價購的土地,收歸公有的情況,雖屬於移轉性質,但是並不向納稅義務人施加申報房地合一稅義務。第三種情況是依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設保留地,該情況與第2種情況類似,但是被徵收前,在私人間互相交易、移轉公設保留地的狀況,由於該類土地本身用途受到限制、經濟價值較低,也無須申報課徵房地合一稅。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以上文章、圖片版權由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未經本公司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違反上述聲明者,本公司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如需授權,請與住展房屋網連絡(02)8797-3579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