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最上方
信義房屋
快速導讀 主要內容 相關新聞 相關推薦
  1. HOME
  2. 每日新聞
  3. 科學園區管理條例三讀 放寬進駐條件

科學園區管理條例三讀 放寬進駐條件

2018.05.17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調整字級

分享
  • 住展房屋網提供

    住展房屋網提供

快速導讀

為因應產業趨勢的改變,引進創新思維,協助我國科技產業升級,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將名稱部分刪除「工業」二字,擴大引進對象,將「科學工業」改為「科學事業」,過去以工業為主的科學園區,未來也可以開放新創產業近駐。

為促進創新研發及產業升級精進的需求,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將原條文名稱「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的「科學工業園區」改為「科學園區」,盼園區引進更多元的事業。

三讀修正通過的條文並鬆綁育成期限,放寬新創事業育成中心不得超過3年期限的規定,鼓勵新創進駐並保有管理彈性;同時也刪除進駐須有相當研究實驗儀器設備研究部門等限制。

另外,為了避免建物閒置,對於承租科學園區用地,積欠租金總額超過4個月租額,修法可終止租約並收回租地。另外,針對不當使用且未能完成改善、或是被令遷出園區的廠房,也規定園區內不合使用目的的廠房及建築物,給予2年的改善期,若仍未改善將可強制拍賣。

另一方面,為園區發展所區,修法也鬆綁園區實驗中小學、雙語部須於園區內設立的限制,增加設置彈性以滿足園區國內外科技人才之子女就學需求。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以上文章、圖片版權由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未經本公司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違反上述聲明者,本公司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如需授權,請與住展房屋網連絡(02)8797-3579

關鍵字︰ 科學園區承租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