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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銷售期 財政局:主張維持1年

2017.07.06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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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北市議會法規會上月通過調降建商囤房稅率,從2%降為1.5%,年限也從1年放寬為3年。台北市府財政局表示,房屋如果不具囤房性質,其房屋稅徵收率宜從最低法定稅率1.5%起考量,所以同意這類房屋在「合理銷售期」內可以調降稅率至1.5%,至於合理銷售期則仍主張維持1年。

財政局表示,六都公布6月份建物買賣移轉件數,合計20,351件,均創下今年以來的單月新高,其中北市更是連續2個月站上成交量2,000件大關,6月份月增率9.1%、年增率8.2%,回穩態勢已逐漸浮現。在遞延買盤與自住剛性需求穩定發酵下,未來房市交易將有機會擺脫去年的交易低潮,觸底回穩的跡象已開始浮現。

「以價換量」是成交關鍵,預期未來房價仍呈緩跌走勢,民眾購屋信心略回溫情形下,如只因過去2年房市進入冰河期,而主張3年合理銷售期之訴求,將可能讓房價緩跌走勢停止,使交易量再陷另一低潮。

財政局說明,1年待售房屋期間主張,不僅考量房屋因從取得使用執照之次月即開始課稅,也認同起造人興建房屋主要目的在銷售,增加市場供給,因此才同意房屋興建完成後給予合理待售期間。經分析起造人取得使用執照,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至完成移轉過戶登記時程,一般案件處理時限至少需1.5個月,都市更新案件處理時限則常需9至10個月,因此同意給予房屋1年合理銷售期間。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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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買賣移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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