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最上方
信義房屋
快速導讀 主要內容 相關新聞 相關推薦
  1. HOME
  2. 每日新聞
  3. 區段徵收之抵價地比例一律50% 合理嗎?

區段徵收之抵價地比例一律50% 合理嗎?

2017.09.04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調整字級

分享
快速導讀

先前報紙載明台中市政府辦理區段徵收之抵價地分配比例將一律採取 50%,這樣的徵收作法是否合宜?目前規劃或進行中的區段徵收的個案,對我們所認知的漲價歸公之理念,其作法上是否健全?

「區段徵收」是都市發展過程中將需要的用地全部徵收,把低度的土地使用,變為高度的運用,同時擴充公共設施的建設,相關的經費則由政府編列預算投入。而開發完成的建地,部分由地主以領回抵價地的方式抵付徵收補償費用,剩下的可供建築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以其收入抵付開發總費用,若還有剩餘則納入平均地權基金,用來投入開發區及其他公共建設,這樣的制度設計上,才是為落實漲價歸公之理念。

因此,將增值利益投入公共建設,讓全民共同分享,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面積比原有土地少,但價值提高,所以可以抵付地主被徵收的補償費用,與市地重劃的僅從費用負擔的角度來訂定領回土地比例的概念不同,且可避免農業區土地由公部門開發後轉換成住宅區或商業區等高價值土地之增值利益全數歸土地所有權人。

根據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區段徵收抵價地比例不能一概而論,應視每個區域發展情況,細算財務計畫平衡等條件,按照土地徵收條例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的規定,區段徵收之抵價地比例以 50% 為原則,最低不得少於 40%,在兼顧政府開發目的、環境品質及土地所有權人受益程度等前提下,合理評估訂定為宜。所以還是會依照相關的規定跟個案的情形做考量,詳實合理評估來訂定抵價地的比例。

台中市政府將抵價地比例一律訂為 50% 的作法,程序上不需要針對抵價地比例再報請內政部審核,對於爭取地主支持與化解紛爭也都有助益,但抵價地比例牽涉前述眾多的考量因素,這樣的作法可能會忽略都市公共設施品質,財務的風險,地主受益程度等,如開發前後地價增幅及目的不同,公共設施配置及比例會有差異,這些都會影響財務計畫及領回抵價地的面積,都需要再進一步思考。

現今區段徵收制度面臨中央審議及社會輿論的壓力下,一律採取 50% 抵價地比例是一種因應作法,也反應出中央應該更加健全及整合相關的土地開發制度。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以上文章、圖片版權由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未經本公司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違反上述聲明者,本公司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如需授權,請與住展房屋網連絡(02)8797-3579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