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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訂定租、押金?

分類: 租屋 /房東篇 /價格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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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租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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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前可依據房屋優劣點、自己租屋動機、所在區域、參酌在地租屋行情,來訂定合理租金。
出租時可以依房客喜好程度決定是否調整租金。若房客單純、會愛護房屋,則不仿適度調降租金吸引優質房客。當然,若屋況佳,想租的人多,適度提高租金則可以考慮的。

 

洽談租金方式

與房客洽談租金時可參考以下原則:
· 確定房客喜愛程度、房屋搶手程度、決定租出去的急迫性、租金底線以決定讓價金額。
· 瞭解自家房子優缺點、有無提供設備、附近行情,若有需要修繕的地方,可予以事前修繕或請房客處理。
· 適度表現自己房子的優點,如格局、採光、居家安全、設備提供等,也可表達其他房客的喜好情形,爭取房客儘速決定。

若決定出租,租屋條件也談妥後,可先收下定金,定金收據中最好註明租屋條件、保留租賃權時間及約定簽約的期限

 

押金可以收幾個月呢?

押金收取之方式根據《土地法》第99條規定:「擔保金(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依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明訂租屋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並在契約消滅時返還。因此住宅押金收超過2個月房客是有權要求返還的唷!

 

關鍵字︰ 租金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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