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現行法規規定,個人出售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需就「房屋」及「土地」合併後的實際出售總價,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的獲利部分,申請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並依照其持有時間,適用15%到45%不等的稅率,此項稅賦對納稅人而言,是出售房地產時不能忽略的成本之一。 納稅人必看 房地合一稅5大常見錯誤 為協助不熟悉規定的民眾順利完成房地合一稅的申報作業,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特別整理了以下5項較常見...
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出售出價取得的房屋,其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應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 窗簾、冷氣機及家具用品等10萬元費用,不屬於增加房屋價值或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之增置、改良或修繕費,故該位市民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如下: (售價500萬元-成本300萬元-修繕費90萬元-仲介費2萬元)=108萬元,...
Q. 辦理房屋移轉申報契稅時,應該如何填報契價的困擾? A.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移轉時,買受人應在雙方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契價」則是移轉時房屋之評定現值。 但若是依法領買或標購公產及向法院標購拍賣取得不動產者,取得之移轉價格低於房屋評定現值者,則以較低之移轉價格為計算課徵之契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契稅的核定契價,以房屋評定現值為計算基礎,為房屋課稅現值加上房屋免...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全國第二季平均買方繳納的契稅為4.1萬元,北中南都會區雖然房價差異甚大,但契稅繳交的金額差異有限,而契稅的費用由買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多寡又與房屋評定現值有關,尤其近年地方政府紛紛針對新房屋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導致新房子比周邊中古屋可能房屋評定現值多出一倍左右,相對交易時買方支付的契稅與每年的房屋稅,都會因此而增加。統計顯示,台北市平均每件契稅金額為5.1萬元,其次則是高雄市的4....
民眾詢問,為何他去年7月新購買一間透天厝房屋,今年收到房屋稅單時,卻發現該透天厝的房屋稅額,還比自己另一間已經使用16年的大樓較少呢?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
該局說明,所謂「土地、房屋時價資料及證明文件」,依據財政部於2014年1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304589140號令釋規定,是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 (1)報章雜誌所載市場價格。 (2)各直轄市、縣(市)同業間帳載房地之加權平均售價。 (3)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資料。 (4)銀行貸款評定之房屋及土地款價格。 (5)大型仲介公司買賣資料扣除佣金加成估算之售價。&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