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羚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即使房東與房客約定好將房租付給第三人,房東仍是租金的所得人,應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私法契約不影響稅法規定 台北國稅局說明,所得稅法中有關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具有強制性,不會因當事人私自約定而變更稅法規定的課徵對象。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出租財產的租金屬於出租人的租賃所得,雖約定讓與第三人受領租金,仍應該以出租人為所得人,依法申報綜合所得稅。 台北國稅局舉例,甲與乙出租共有...
文/住展雜誌 屋主將房屋供公益出租或加入社宅包租代管,可享地價稅及房屋稅相當於自住用優惠稅率。台北市稅捐處提醒,後續如果租約到期或提前解約,屋主收回自用須提出申請,才能享有房屋稅1.2%及地價稅2‰自住優惠稅率。 台北市稅捐處說明,為鼓勵市民將閒置房屋釋出、增加房屋供給,只要屋主將合法房屋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即可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房屋稅及地價稅都比照自住優惠稅率。另外...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財政部高雄國稅局21日表示,《所得稅法》規定同一課稅年度之購屋借款利息及房屋租金支出,不得同時申報列舉扣除額,但是,如果租屋自住及購屋自住是在同一課稅年度的不同期間,且皆符合列舉扣除要件,在費用支出期間不重複的前提下,可按其費用支出期間占全年比例,分別計算扣除限額,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高雄國稅局舉例說明,李先生2022年1至8月租屋自住,租金支出12萬元,9月貸款購買新屋自住,9至12月...
【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內政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推廣「公益出租人」租屋政策。為降低公益出租人被查稅的疑慮,內政部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增訂租金補貼不得作為追溯課稅的依據,草案排除《稅捐稽徵法》第21條稅捐未於規定期內申報「核課期間為7年」規定,讓稅務機關不得將公益出租人的租賃契約、所得,作為綜所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的查核依據。 房東只要將房屋出租給社福團體後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的房客,就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享...
台灣房市已經走了好幾年的大多頭,激出很多買方搶購卡位,並做起當包租公的美夢。一般來說,目前租金投報有2%的物件,買方就會買單,若是投報高過3%,則堪稱搶手物件。信義房屋總經理室協理李明山提醒,很多房東在做財務規劃時,常會低估成本、高估租金投報率,導致最後到手的租金收益不如預期。他分享,當房東的成本,除了購屋資金之外,還有每年5月要繳的房屋稅、跟11月要繳的地價稅,租金收入也要列入所得稅申報;房屋的修繕費用跟家電家具的...
五戶以上多屋族租賃所得 國稅局加強查核 為遏制民眾囤房,財政部針對個人房屋租賃所得進行專案查核,除這次持有10戶以上非自用住宅房屋查核外,財政部將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要求各區國稅局自今年起,針對持有5戶以上的多屋族加強查核租賃所得,以遏止囤房族逃漏、維護租稅公平。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房東出租獲得的租金收入屬租賃所得,採收入減除成本認列所得,若無法逐項列舉成本,可適用財政部各年度費用標準,以43%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