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出,日前特別邀請已參與包租代管的房東、房客及業者進行訪談,發現3方對目前所實施的新制皆讚譽有加。內政部說明,租賃條例上路後,強化了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減少糾紛產生,改善過去租屋市場中保障不足、糾紛處理不易、缺乏專業管理等問題及現象。未來將持續推動,逐步落實租賃條例「住宅租賃有保障,房東房客都安心」的政策目標。 包租代管業者表示,租賃條例使民眾、房東及業者有能夠依循的準則,有效降低糾紛發生。而辦理營業項目...
原先供自住住家用的房屋,若出租他人供住家使用,應按照非自住住家用稅率(1.5%)課徵;若出租供營業使用,則須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稅負均會較原先自住住家用稅率(1.2%)增加。 稅捐稽徵處補充,若房屋所有權人經都市發展局或是社會局認定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在認定有效的期間內,該出租房屋供他人作為住家使用者,可適用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該處進一步提...
該處指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免稅」,「不課徵」僅是本次土地移轉時不課徵,當未來該筆土地要移轉給第三人時,將以該筆土地「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來計算漲價總額課徵土地增值稅。該處提醒,由於夫妻贈與土地選擇不課徵土增稅並非真正免稅,未來移轉給第三人時,稅負有可能會更高,民眾應選擇有利的繳稅時機,才能夠真正有效得節省租稅支出。
為了防止納稅義務人以上述方式逃漏稅,今年8月至9月間,基隆稅務局將全面清查該類案件,後發現如有以上情形者,將依實質課稅原則,於再移轉時以分割前的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遏止逃漏稅並維護租稅公平性。該局提醒民眾,切勿為了避免規稅而投機取巧,否則遭清查時,除了需補繳原先應納稅額,也有可能面臨相關罰則。民眾如有相關疑慮,可至基隆市稅務局查詢了解詳情。
地院判決指出,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對房屋標準價格進行專業的重行評定,程序上沒有瑕疵。判決書中也載明,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依據法令調整房屋標準價格的決議,無違反租稅法定主義及法律保留原則。且一併調整同區域的房屋標準單價,是考量租稅公平原則;其法源為2001年6月房屋稅條例第11條修正,訂定2001年7月1日以後設籍的新舊房屋均適用。 市府2016年調整的舊房屋標準單價,是自新年度課徵房屋稅時才...
政治大學商學院信義不動產研究發展中心舉辦「如何建構專業的住宅租賃產業」研討會,並邀請到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永勝資產管理執行長徐銘達、株式會社大京REALDO事業統括部課長小泉嘉章與會,分別就住宅租賃產業發展的機會與挑戰、專業租賃服務的台灣經驗、日本租賃管理公司的市場定位及運作機制等議題進行研討。 持有稅務優惠、低房租稅率 增加房東租屋意願花敬群認為,許多住宅持有人不願將住宅投入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