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處說明,該出售與重購之土地若經相關單位查明均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有關規定者 (無出租、無營業、設籍該址等) ,以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計算之餘額,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最多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額。該局以該民眾情形舉例,該民眾原出售土地地價為200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50萬元元,新購土地地價180萬元,經核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為30萬元 (200萬元-50萬元=150萬元;180萬...
信義代書表示,房地合一稅於2016年1月1日後實施,該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和土地,以及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和土地,且該房屋、土地的持有期間在2年內者,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天內主動申報所得稅。根據規定,持有不到一年出售,要課45%的最高稅率;超過1年,未逾2年課35%;超過2年、未逾10年課20%;持有超過10年則課10%。雖已實施數年,仍有民眾因不清楚相關規定而不符合規定。日前財政部高雄...
近年因外國觀光客匯集而聲名大噪的永康商圈,生活機能方便,又充滿濃厚人文氛圍,信義房屋永康信義店店長程紹幃表示,商圈內有觀光客加持,加上在地人客源穩定,因此店面空置率相當低,捷運東門站周邊延伸至正永康街屬一級戰區,去年無店面釋出。「永康商圈的租金投報率約在2%左右,較銀行定存利率高一些,但一般店家傾向出租店面而非出售,除了獲利穩定的考量外,更看好未來增值空間,這也讓房東更加惜售。」程紹幃指出。程紹幃進一步提到,永康街為...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市地重劃土地若是經配偶相互贈與,再移轉時既准予減徵土地增值稅40%,權利變換之租稅優惠又是參照市地重劃規範意旨訂定,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5條」有關納稅者依其實質負擔能力負擔稅捐,無合理政策目的不得為差別待遇之規定,因此依「都市更新條例」權利變換取得之應分配土地,於配偶相互贈與後再移轉,准減徵土地增值稅40%。該局表示,如此不僅得以維護課稅公平,還能夠提高更新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權利變換之...
該局指出,為減輕納稅人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之負擔,若重購土地及出售土地所有權人同屬一人,雖然出售土地時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只要民眾在土地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2年內新購他處自用住宅用地,且出售地確實為自用住宅用地,其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已繳納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就已納土地增值稅額內,可申請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數額,該項規定於先購後售亦可適用,且無使用次數上的限制。也就是說,若符合重購...
房產因有保值、增值的價值,成為不少人買屋置產的誘因,但其實買房絕非穩賺不賠,若是挑選到錯誤房型、地段,或誤判開發建設的狀況,都有可能造成房價下跌或賣不出去的問題。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買房盡量避開市場需求少的物件,例如坪數逾80坪以上的大宅,因總價高,買方本來就不多,且通常已有其他房子,沒有急迫購屋需求,便不易售出。不只是大坪數較有跌價風險,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則認為,目前市場上有許多小2房、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