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都更元年 自治規則新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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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屏東縣政府日前已公布施行都市更新自治規則,共列四項,並表示今年是屏東縣推動都市更新的元年,鼓勵民眾自行提出都更申請,還可向中央爭取自辦的經費補助,尤其是整建維護的部分。
屏東城鄉發展處為研擬符合屏東特色的自治規則,於今年初著手制定,與多位具有都更實務經驗的都更專家學者,一同經過數次的密集開會研討,誕生出屏東自治規則。
其中以都更單元劃定基準最能展現屏東特性。為鼓勵民眾申請辦理整建維護,並降低民眾都更的門檻,法規制定時考量屏東建築多是透天,特別訂定整建維護的都更單元只要3棟以上連棟透天即可,若情況特殊經屏東縣府同意只要單棟即可。
本次發布的都更自治規則共四項,內容包含非更新地區只要符合建築物及地區環境評估指標,也可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以鼓勵窳陋地區及危老建築維護或重建。除此之外,還有容積獎勵計算與權利變換的規則訂定,並明訂審議會的工作內容。
屏東縣政府也強調,前述四項自治規則發布實施後,未來仍可視實際辦理情形及個案特性來修訂規範內容,必要時將再新訂其他都市更新自治規則,盼改善屏東都市環境及市容景觀。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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