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群聚感染 內政部祭社區防疫指引
調整字級
大中小因應疫情加劇,為預防群聚感染及強化社區住戶居住與社區服務人員執行業務的健康安全,內政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編訂「COVID-19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針對住戶個人、軟硬體防疫措施、社區服務人員健康及相關管理措施、集會活動等提出防疫指導措施,以提供各社區辦理相關防疫工作的參考。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社區管理維護指引當中,針對社區型住宅提出多項防疫措施建議,包括觸碰電梯按鈕或公共區域門把應勤加洗手、身處電梯密閉空間盡量避免交談、公共空間定時清潔並配置口罩及乾洗手等防護用品等,另外,針對社區室內兒童遊戲室、多功能活動空間等公共區域,營建署也建議暫停開放使用。
營建署說明,因應目前疫情發展,請住戶與社區服務人員於室外空間或公共區域全面配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社區內可視情況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並加強環境清消。
另外,雖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各社區每年至少應召開1次定期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因應當前疫情嚴峻,營建署特別指出,若公寓大廈處於第三級警戒區域當中,於警戒期內應暫停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改採視訊方式進行;社區若因應疫情延期召開會議,得暫不處罰,但等疫情趨緩後,仍應於本年底前擇期召開。
至於疫情流行期間選任管理委員事宜,內政部也已函釋,若社區碰到因任期屆滿解任,且未召開或延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致無法即時成立管理委員會接續時,得採書面互推召集人方式,擔任管理負責人。
營建署說明,因應目前疫情發展,請住戶與社區服務人員於室外空間或公共區域全面配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社區內可視情況執行體溫量測、手部消毒並加強環境清消。
另外,雖然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各社區每年至少應召開1次定期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因應當前疫情嚴峻,營建署特別指出,若公寓大廈處於第三級警戒區域當中,於警戒期內應暫停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改採視訊方式進行;社區若因應疫情延期召開會議,得暫不處罰,但等疫情趨緩後,仍應於本年底前擇期召開。
至於疫情流行期間選任管理委員事宜,內政部也已函釋,若社區碰到因任期屆滿解任,且未召開或延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以致無法即時成立管理委員會接續時,得採書面互推召集人方式,擔任管理負責人。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以上文章、圖片版權由住展房屋網 www.myhousing.com.tw 所有,禁止擅自轉貼、節錄,未經本公司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違反上述聲明者,本公司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如需授權,請與住展房屋網連絡(02)8797-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