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閱覽!中市地籍圖重測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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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台中市政府辦理109年度地籍圖重測,將至10月30日止公告重測結果,並寄發重測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給土地所有權人。台中市地政局表示,重測區內土地所有權人可在公告期限內,前往各重測區地政事務所及測區工作站,閱覽相關圖籍資料,或上網至官網「重測便民服務系統」查詢,以確保權益。
地政局長吳存金表示,今年台中共辦理潭子、太平、外埔、沙鹿、烏日、大里、后里、大肚等8區地籍圖重測,面積總計約1,800公頃,有9,840餘筆土地。其中除部分土地因雙方指界不一致,導致界址爭議尚待調處,未列入公告外,將於9月30日辦理公告9,730餘筆土地,完成公告比率達98.9%。
民眾可於公告期間前往各重測區地政事務所、測區工作站閱覽相關圖籍資料,公告期間假日也提供閱覽服務,現場將派工作人員為民眾作詳盡解說。另對於少部分有界址爭議的土地,將由台中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依規邀集雙方當事人調處,調處確定後再補辦重測公告。
地政局指出,依《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對於重測公告結果認為有疑義的土地所有權人,可依規定繳費,向土地轄屬地政事務所申請異議複丈,閱覽處均提供申請書表格。如土地所有權人未申請異議複丈,或經複丈結果無誤,或複丈發現錯誤而經更正確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重測結果辦理標示變更登記,並將登記結果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換發書狀,屆時請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依通知事項,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換發權狀事宜。
民眾可於公告期間前往各重測區地政事務所、測區工作站閱覽相關圖籍資料,公告期間假日也提供閱覽服務,現場將派工作人員為民眾作詳盡解說。另對於少部分有界址爭議的土地,將由台中市政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依規邀集雙方當事人調處,調處確定後再補辦重測公告。
地政局指出,依《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對於重測公告結果認為有疑義的土地所有權人,可依規定繳費,向土地轄屬地政事務所申請異議複丈,閱覽處均提供申請書表格。如土地所有權人未申請異議複丈,或經複丈結果無誤,或複丈發現錯誤而經更正確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重測結果辦理標示變更登記,並將登記結果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換發書狀,屆時請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依通知事項,前往地政事務所辦理換發權狀事宜。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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