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通違規酒店 年底未合法化將開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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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中山區條通地區經北市府於1995年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後,從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但仍然存在住、商混合問題。北市府雖將該地區變更為可開設酒吧、飲酒店的第三、四種商業區,但業者要尋求合法化,必須依「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通盤檢討)計畫案變更回饋相關規定案」,繳納高額的都市計畫回饋金,並須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檢討建管及消防相關法令符合規定,不僅行政程序繁複,而且所費不貲,致多年來合法化的店家屈指可數。
市府為積極輔導業者合法化,近期不僅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修改回饋金計算公式,大幅降低回饋金的繳納額度,且建管處也修法免除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程序。建管處長張明森說明,北市府於今年10月25日公告修正商特區的回饋金計算公式,以條通商圈為例,修正前的回饋金額度平均每坪約3.6萬元,修正後調降為1.5萬元,降幅近6成。建管處並配合修正「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放寬200平方公尺以下的飲酒店面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藉以簡化程序促進產業發展。
經建管處統計,中山區條通商圈的飲酒店﹅酒吧等場所計有48家,其中22家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即可合法開業,有22家必須繳納回饋金後方可合法,另有4家必須停業或縮小營業面積,或者變更營業態樣。凡列管的違規場所,必須在2019年12月底前繳納回饋金就地合法,否則將依違反都市計畫法或建築法,重罰6至30萬,並執行斷水斷電處分。
經建管處統計,中山區條通商圈的飲酒店﹅酒吧等場所計有48家,其中22家免申請變更使用執照即可合法開業,有22家必須繳納回饋金後方可合法,另有4家必須停業或縮小營業面積,或者變更營業態樣。凡列管的違規場所,必須在2019年12月底前繳納回饋金就地合法,否則將依違反都市計畫法或建築法,重罰6至30萬,並執行斷水斷電處分。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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