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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當民宿 依營業用稅率課徵房稅

2018.09.30 | 新聞來源:住展房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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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住展房屋網提供

    圖/住展房屋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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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日前有民眾向稅捐稽徵處詢問,若將住家用的房屋改裝,藉以經營民宿或是日租套房,如此一來,該房屋的房屋稅課徵稅率是否會有所改變?

稅捐稽徵處對此回應,房屋稅是依照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進而適用不同稅率核課。若將住宅改作經營民宿使用,須依照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倘若該房屋為鄉村住宅,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45坪者,且未僱用其他員工屬自行經營的情形下,則該民宿將視同為家庭副業,得依「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未合法登記的民宿,屬於違規經營的行為,若經查核,將以實際供民宿使用的面積依照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民眾若有其他房屋稅率課徵問題,可至稅捐稽徵處網站查詢,或者是撥打該處專線由專人解答。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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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房屋稅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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