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四次「選擇性信用管制」 避免資金過度進入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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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央行2021年12月推出第四次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主要針對高價住宅、第三戶以上的多套房貸與開發商土地融資進行管控,央行總裁楊金龍表示,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還有空間,央行希望的是房地產價格「軟著陸」。
央行2021年12月推出第四次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主要針對高價住宅、第三戶以上的多套房貸與開發商土地融資進行管控,央行總裁楊金龍表示,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還有空間,央行希望的是房地產價格「軟著陸」。
政策解析
1. 央行不希望資金過度流入房市,針對非基本的自住需求,降低貸款成數,自然人購置高價住宅與第三戶以上房貸,降低貸款成數至4成,並針對上游的開發商,降低買地的融資成數,希望讓土地市場降溫,同時減少建商餘屋貸款成數,不讓開發商手上的餘屋待價而沽。
2. 降低工業地的成數管制,則是希望工業地可以實質投入生產,避免養地出售的行為。
3. 雖然央行持續推出新的管制措施,並強調後續還有強化的空間,不過政策的大原則還是傾向不會影響一般自住。
2. 降低工業地的成數管制,則是希望工業地可以實質投入生產,避免養地出售的行為。
3. 雖然央行持續推出新的管制措施,並強調後續還有強化的空間,不過政策的大原則還是傾向不會影響一般自住。
實質影響
1. 個人房貸部份,此次進一步限縮高價住宅與第三戶以上房貸成數,但受到影響的族群其實很小眾,絕大多數的購屋人並不受影響,央行還是強調希望房價可以軟著陸,藉由各部會的合作讓房市將溫。
2. 整體而言,此次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升級,不會對市場造成太大影響,但央行還是埋有伏筆,若房市持續上漲,央行還是有進一步加強選擇性信用管制的空間。
2. 整體而言,此次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升級,不會對市場造成太大影響,但央行還是埋有伏筆,若房市持續上漲,央行還是有進一步加強選擇性信用管制的空間。
依照2021年12月16日「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修正規定」,購置住宅貸款(1)相關重點規範如下:
類別 | 貸款項目 | 貸款條件 |
---|---|---|
自然人 | 購置高價住宅貸款(2) | 貸款成數最高4成(3) |
無寬限期 | ||
第2戶(4)購屋貸款(特定地區(5)) | 無寬限期 | |
第3戶以上購屋貸款 | 貸款成數最高4成 | |
無寬限期 | ||
公司法人 | 購置住宅貸款 | 貸款成數最高4成 |
無寬限期 |
(1) 購置住宅貸款是指購買建物權狀(謄本、測量成果圖、使用執照)含有「住」字樣之住宅(含基地)。
(2)「高價住宅」之認定:以鑑價或買賣金額認定,台北市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6,000萬元以上,其餘地區4,000萬元以上之房地。
(3) 貸款成數管制: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宅(含基地)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之成數上限。例如在台北市買一間8,000萬元的住宅,房貸最多只能借3,200萬元。
(4) 第2戶購屋貸款認定,是指原有1筆不動產且有貸款,當新買住宅申請第2戶貸款時就受到管制,不能使用寬限期。購屋貸款認定的是”房貸數”而非”房屋數”,所以如果名下雖然有不動產但都沒有貸款,新購買住宅申請貸款時就不受管制。
(5) 特定地區為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及新竹市,這8個地區以外的縣市不屬於特定地區範圍內。
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不定期調整公布,欲獲得最新且完整的貸款管制規定,請上央行網站查詢(https://www.cbc.gov.tw/tw/np-4216-1.html)。
(2)「高價住宅」之認定:以鑑價或買賣金額認定,台北市7,000萬元以上、新北市6,000萬元以上,其餘地區4,000萬元以上之房地。
(3) 貸款成數管制: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宅(含基地)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之成數上限。例如在台北市買一間8,000萬元的住宅,房貸最多只能借3,200萬元。
(4) 第2戶購屋貸款認定,是指原有1筆不動產且有貸款,當新買住宅申請第2戶貸款時就受到管制,不能使用寬限期。購屋貸款認定的是”房貸數”而非”房屋數”,所以如果名下雖然有不動產但都沒有貸款,新購買住宅申請貸款時就不受管制。
(5) 特定地區為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及新竹市,這8個地區以外的縣市不屬於特定地區範圍內。
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不定期調整公布,欲獲得最新且完整的貸款管制規定,請上央行網站查詢(https://www.cbc.gov.tw/tw/np-4216-1.html)。
房貸升升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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