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內不動產的實價與評定價格有一大段落差,加上從2009年初遺產稅、贈與稅的稅率調降為10%,資金從海外回流,而透過不動產贈與等方式移轉資產則更為常見,統計今年上半年的贈與棟數達2.8萬棟,為近年以來的新高。除了贈與方式移轉以外,由於台灣人口逐漸老化,繼承移轉的建物棟數也快速增加,若生前有經過特別規畫,繼承移轉的節稅效益更為明顯。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透過房屋贈與繼承等方式移轉,可以有效將財產...
該局說明, 楊父未依規定於訂約後30日內申報贈與,經輔導後楊父於收到輔導函10日內按土地公告現值1,800萬元辦理贈與稅申報,經核定應納贈與稅158萬元。 國稅局局進一步說明,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使他人獲得財產上利益,實質上與贈與財產無異,為防杜納稅義務人藉由此種方式逃避贈與稅,應以贈與論,並依不動產的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計算財產價值,課徵贈與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有上述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之贈與行為,應於訂約後...
信義代書提醒民眾,若係長期持有自住,且評估後舊制較有利者,宜於今年底前完成過戶登記。 許多民眾為了理財規劃及因應未來稅制的調整,年底更是不動產贈與的旺季,贈與及移轉件數有逐步增加的趨勢。信義代書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房地合一稅上路及核實課稅,對於贈與不動產稅額會有很大落差。差異在於現有稅制僅將『房屋出售』部份納入所得稅課徵,並未對『土地獲利』部份課稅,若是明年屬於房地合一稅新制範圍者,則『房地均需納入』課徵。」 ...
根據近期中區國稅局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有民眾2006年因受贈而取得房屋,並在2011年轉售出售,按財政部頒訂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列報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85萬元,經國稅局查核,房屋之實際成交金額500萬元,甲君受贈時課徵贈與稅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230萬元為取得成本,經減除相關費用30萬元,核定財產交易所得240萬元,金額是甲君原申報方式的將近3倍之多,除核定補徵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罰鍰。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