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登錄,「平均地權條例有關實價申報登錄改由買賣雙方辦理」,案件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新制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與不動產交易透明度。 2020實價登錄「新」制7月1日上路!實價登錄懶人包|修法前後差異比較一次懂 想知道更多實價登錄新制修法前後差異嗎?小編都為你整理好囉~~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由於買賣實際簽約到辦完移轉登記的時間,可能有一個月左右的落差,因此6月的買賣移轉棟數大致反應4月中旬到5月的交易狀況,5月市場交易受到降息與疫情穩定帶動,遞延買盤回籠,因此6月的買賣移轉棟數呈現年與月雙增的回溫表現。根據各地政局的資料顯示,台北市6月的移轉棟數為2286棟,月增8%但年減6%,新北市則是重新回到五千棟之上,6月移轉棟數5144棟,月增23%且年增3%,交易移轉棟...
現行的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資訊,主要由受託辦理產權移轉登記的地政士申報登錄,售屋的建商並非申報義務人,然而若買賣雙方蓄意隱瞞交易資訊,導致地政士申報錯誤訊息,將使地政士淪為代罪羔羊,因此去年實價登錄修法時,便修改了《平均地權條例》,將申報登錄之責回歸到買賣雙方身上,所以新制於7月1號上路後,建商與購屋者皆須擔負申報登錄的責任。如果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由於買賣實際簽約到辦完移轉登記的時間,可能有一個月左右的落差,因此5月的買賣移轉棟數大致反應3月中旬到4月的交易狀況,而當時也是市場上疫情與股災發生最為嚴峻的時間點,而去年5月則是上半年旺季移轉數據最高的一個月,因此買賣移轉棟數相較起來就出現年減22%這樣的幅度。根據各地政局的資料顯示,台北市5月的移轉棟數為2118棟,月減8%且年減23%,新北市則是4179棟,月減9%且年減...
內政部表示,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從今年7月1日起,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當日起,民眾至地政機關所送案件,都將適用新制。至於今年6月30日以前,已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買賣移轉登記的案件,仍依原規定,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以利新、舊制度順利接軌。 內政部指出,新制施行後為便利買賣雙方自行...
該局說明:舊屋換新屋,不論買賣先後次序,都可申請自用住宅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並就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額內,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的數額。但重購的自用住宅用地,有5年的管制期限,自辦妥產權移轉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舉例來說,A君新購土地的登記日期為2019年5月6日,則該土地的管制期間為2019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5日止。 該局提醒,如重購地戶籍需辦理遷出時,應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