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南區國稅局於9月29日表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等扣繳單位如有給付租金時,除了要注意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稅款和申報扣繳憑單外,也必須要先行確認出租人,也就是房東,是否為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在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因為租金扣繳率以及憑單申報期限會因房東身分而有所不同。 國稅局官員說明,房東為我國境內居住者,或在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不含已依法開立統一發票者),扣繳單位給付租金時...
考量不少營利事業不清楚申報房地合一稅的正確流程,高雄國稅局整理出以下2種常見錯誤,提醒營業事業注意: 一、免納所得稅之土地,誤扣除其土地漲價總數額 若營利事業交易的土地,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規定,屬於免納所得稅範圍,則該筆交易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是不可以扣除的。 二、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土地,未逐筆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或計算錯誤 若營利事業於同一年度交易2筆以上的房屋、土地,應依...
針對該事件,高雄市國稅局解釋,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營利事業承租房屋作為營業場所,於給付租金時,營利事業負責人應依規定的扣繳率扣取稅款,並在期限內繳納。本案業者之所以受到處罰,是因未履行《所得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並非是代替逃漏稅的房東受罰。單次扣繳稅額未達2千元 即符合免扣繳資格高雄市國稅局強調,若房東未如實申報租賃所得,只要漏報稅額達一定金額以上,同樣會因違反《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遭國稅局處罰;若營利事...
依據現行法規規定,個人出售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需就「房屋」及「土地」合併後的實際出售總價,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的獲利部分,申請報繳房地合一所得稅,並依照其持有時間,適用15%到45%不等的稅率,此項稅賦對納稅人而言,是出售房地產時不能忽略的成本之一。 納稅人必看 房地合一稅5大常見錯誤 為協助不熟悉規定的民眾順利完成房地合一稅的申報作業,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特別整理了以下5項較常見...
任職於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葉建郎指出,7月上路的房地合一2.0,針對營利事業課徵房地合一稅的稅率,由以往的20%單一稅率,修正為按持有期間課徵20%到45%不等的差別稅率;不過,考量營利事業興建房屋完成後的第一次移轉,屬於供給不動產市場的生產性營業活動,財政部也規定營利事業興建房屋完成後的第一次移轉,不論持有期間長短,稅率均為20%。但對從事不動產開發銷售的營利事業來說,該如何判斷何時應採分開計稅方式,何...
國稅局解釋,今年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可能會碰到適用舊制、房地合一稅1.0或房地合一稅2.0等三種情況,至於究竟適用何種稅制,首先要從不動產的「取得時間」判斷起。國稅局表示,若不動產的取得日期是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便可適用房地交易舊制課稅,也就是土地部分的出售所得,可依照《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免納所得稅。 如果不動產的取得日期是在2016年以後,那下一個判斷適用稅制的重點,就在於不動產的出售時機;國稅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