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林佳龍表示,社宅結合托育、托老、青創等功能,提升與社區的連結,將持續強化跨機關合作,配合中央政策,為青年、勞工、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設籍戶、關懷戶等對象,打造經濟能力可負擔的舒適家園。 為推動社宅政策,台中市政府不僅成立「住宅發展工程處」及「住宅基金」,也研議未來社宅興建達定量時,成立「住宅法人」以提供民眾更好的服務。而社宅的建置,則依區域需求,透過「新建」、「容積獎勵」、「包租代管」等管道,達到8年1萬戶的目標...
住宅處表示,凡年滿20歲以上的台中市民,或於台中市就學、就業的國人,只要申請人本人與,以及配偶或未來一同入住者,符合名下無自有住宅、105年所得低於107萬元、每人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5,794元,且擁有不動產總額低於528萬元,都可提出申請。 其中關懷戶部分,申請人須符合住宅法第4條所規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條件,連同原住民戶共保留60戶;另為優惠在地居民增加的「設籍戶」,提供20戶保留名額給設籍豐原區滿1年的居民。 ...
內政部表示,包租是由政府委託租屋服務業者向民間承租住宅,再轉租給民眾,並管理,代管則由業者媒合承租雙方及代為管理。而業者的服務內容包括:屋況與設備點交、管理租押金、修繕維護、協調糾紛等等,期待透過業者的專業,讓承租過程更順利。 內政部指出,今年1月11日公布施行的住宅法修正案中,新增以包租代管方式推動社會住宅的規範,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相關賦稅優惠規定。例如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其...
內政部表示,該辦法立法目的,主要是為了鼓勵住宅的興建者、所有權人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評估,藉由專業者的評估,深入瞭解不易由外觀簡易判斷的住宅性能項目,像是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無障礙環境等,以確保居住品質。 此次辦法的修正,是配合今年修正發布之「住宅法」相關規定,增訂住宅性能評估報告書於住宅所有權移轉或點交時,應交付住宅所有權人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認可之耐震能力評估...
高市府都發局表示,配合《住宅法》修正,政府今年首度放寬多項租金補貼承租戶資格限制,包含違建弱勢戶可申請1次、中低收入戶列入評點提高補貼機會。此外,將房屋出租給補貼戶的屋主也享有免稅措施,包含房屋稅1.2%優惠及綜合所得稅每月1萬元免稅等,各種措施讓今年申請數攀升。 高雄市已連續三年率先全國發放租金補貼,經都發局審查,符合補助資格的承租戶有9,630戶,超出原計畫核定戶231戶,為照護弱勢民眾居住需求,決定自籌經費讓...
內政部為協助解決中低所得家庭租屋不易問題,並有效利用民間住宅資源,落實社會住宅政策,除直接興辦社宅外,也推動包租代管,鼓勵房東釋出空餘屋轉化為社會住宅。 包租代管對於承租的弱勢民眾提供租金補助,對於加入的房東,則有賦稅減免、每年1萬元的修繕補助。另對於包租方案還有每年最高3,500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及保證收租。以多種優惠措施,鼓勵房東積極參與。 內政部強調,住宅法已明定房東綜合所得稅減徵規定;至房屋稅及地價稅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