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若土地是以「贈與」方式移轉,便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依據《土地稅法》規定,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在進行所有權移轉時,須依照土地公告現值漲價總數額,依漲價倍數與持有時間,採累進稅率課徵20%至40%的土地增值稅。不過,若民眾在移轉自用住宅用地時,能充分運用每人「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10%優惠稅率,即可節省一半以上的稅額。 符合特殊情況 「贈與」適用優惠稅率 台中市稅務局提醒,若土地是以「贈與」方式移轉,而非...
不過,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在移轉土地時,若申請「不課徵」或「免徵」土地增值稅,有可能會加重買方未來再移轉時的租稅負擔,因此民眾在訂立買賣契約時,買方應審慎考量未來變更用途再轉手的可能性,避免未來須負擔比預期更高的土地增值稅。 入手時申請「不課徵」 未來恐須負擔高額土增稅 桃園市稅務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詢問,移轉農業用地是否可免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民眾出售作農業...
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但書,民眾若以繼承方式取得土地,可免被課徵土地增值稅,若繼承人後續再次移轉該筆土地,在核計土地增值稅時,其前次移轉現值,應以繼承開始時該筆土地的公告現值,作為計算基準。 另根據《契稅條例》規定,由於以繼承方式取得不動產,並不在該法所稱以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占有等方式,取得房地所有權的範疇當中,因此繼承人無須辦理契稅申報移轉及繳納契稅。 繼承土地欠稅...
夫妻持有房屋用優惠稅率 一處為限 屏東縣財稅局近日接獲民眾詢問,若夫妻兩人在結婚前,各擁有一間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房屋,且結婚後夫妻兩人也分別在這兩間房屋設立戶籍,則這兩筆房產在夫妻結婚後,是否仍適用千分之二的優惠稅率?屏東縣財稅局說明,依《土地稅法》第17條第3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應以一處為限,因此即便夫妻婚後於兩間房子各自設立戶籍,仍僅有...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在數年前,以低價取得法院拍賣的土地,近日在移轉該土地時,卻發現該筆交易的土地增值稅高於預期,後來才得知,是因為當初購入的成本較低,導致後續漲價數額相對提高。 土增稅高於預期 都是低價惹的禍 依據《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經法院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拍賣的土地,原則會以拍定日當期的公告土地現值,作為課稅依據;若法拍土地的拍定價格,比公告土地現值還低,則會以「較低」者作為該次移轉現...
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土增稅額少一半 依據《土地稅法》規定,個人出售一般用地時,必須依照前一次取得與出售的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依漲價倍數及持有時間,採累進稅率課徵20%至40%的土地增值稅;但若民眾所出售的為自用住宅用地,則可適用10%的優惠稅率,達到節稅目標。 稅務局表示,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的應課稅額差距甚大,若土地所有權人在出售房地時,欲採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卻在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