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表示,持有3戶以內供自住使用的房屋,仍維持現行稅率1.2%課徵,持有非自住用房屋2戶者,每戶徵收率則從1.5%提高至2.4%,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徵收率從1.5%提高至3.6%;另針對非囤房性質的房屋,仍採單一稅率1.5%課徵。事實上,新北市曾於2017年,將非自住用房屋第4戶稅率改為2.4%,不過在隔年,該稅率就被新北議會提案修正調降為1.5%;此次草案為第3戶以上,即適用3.6%稅率,影響範圍更廣,故草...
依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自住房屋稅率為1.2%,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1.5%至3.6%之間。不過日前國民黨團表示,為遏止炒房歪風,應將《房屋稅條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提高至5%,持有4戶房屋以上者,稅率不得低於5%。調降自住用房屋稅率 18縣市反對根據財政部調查,對於調高非自住住家用上限稅率,贊成者僅台北市,其餘21縣市都反對;調高非自住住家用下限稅率,桃園、台中等11縣市贊成,台北、新北等11縣市反對;至於調降自住...
符合家庭副業條件 可享優惠稅率台中市稅務局指出,經合法申請的民宿,客房數在5間以下、客廳總面積在150平方公尺以內,且符合自行經營、未僱用員工等條件,則民宿性質更貼近家庭副業,因此房屋稅適用1.5%非自住稅率。若客房數量超過5間,或僱有員工、以日租套房或短期住宿招租模式經營,則無論房屋是自有或是承租,都得依規定按營業用稅3%課徵房屋稅。台中市稅務局提醒,房屋使用情形如有變更,須於變更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
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10戶以上的多屋族,國稅局採精準查核策略,透過掌握屋主的金流與房屋出租情況,計算綜所稅額;若發現屋主漏報租賃所得,則國稅局將以個人過失,裁處按漏稅額0.5倍罰鍰,並追回應繳稅金。至於持有非自住房屋在5戶以上的屋主,財政部採選案查核及輔導課稅方式,要求屋主針對疑似租賃收入的金錢往來進行說明,若確定為漏報租賃收入,則需補稅。
盧秀燕表示,台中市一般自用住宅稅率是1.2%,《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後,持有台中市非自住房屋3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持有4戶以上,每戶則按3.6%稅率課徵,預估全市僅8%市民受影響,包含屋主約8.7萬人、房屋10.6萬戶。囤房稅最快7月實施 預估年增4億稅收盧秀燕說明,若《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順利修法通過,囤房稅將於今年7月開始實施,反映於明年5月的房屋稅單,市庫預估1年將增加約4億元稅收,未來將採「專...
桃園市稅務局說明,雖桃園的房價所得比為六都最低,但為防止房價高漲,加劇民眾購屋負擔,桃園市政府經審慎評估後,仍決議祭出房屋稅差別稅率,以落實賦稅正義。桃園「囤房稅」擬針對持有5戶以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者,維持2.4%的房屋稅率,持有第6戶以上,每戶均適用3.6%的房屋稅率,市府將儘速擬具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並辦理預告,該案預計於明(2022)年上半年呈送市議會審議,待議會三讀通過後公布施行,最快可自2023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