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法律依據來看,老屋改建主要可以透過建築相關法律的傳統改建、都市更新或危老條例等3種方式。其中,傳統改建屬於屋主的私人權利,或屋主與建商的民間契約,基本上,只要符合建築法規的相關規定,政府並不干涉。而都市更新和危老條例的狀況比較不同,兩者皆屬於政府為改善居住環境而推動的政策性法規。但因在1998年上路的《都市更新條例》,執行至今20年,平均每年改建682戶,若以這樣的更新速度,台北市要改建完目前61萬1,032戶...
配合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修法與民間期待,新北市政府新訂實施者申請案件應採公辦都更認定辦法,並將該認定辦法以自治法規的法律位階訂定,強化政府主導都更的責任。未來市府所受理的民辦都更案中,只要公有土地面積超過1,650平方公尺(約500坪),且占更新單元總面積1/2以上,無公私土地混雜、公有地被占用情形排除困難、政府機關開發量能無法因應需求等情形,市府將主動將該民辦都更案轉為公辦都更,而後續公辦都更案將優先提供適當的托老、托...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內政部於今年修正公布「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為鼓勵民眾積極參與都更,在修正施行日起一定期間內,對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者,給予獎勵容積的額度:1、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自實施日起5年內獎勵基準容積10%;前項屆滿日後5年內獎勵基準容積降為5%;2、未經劃定應實施更新之地區,前5年為7%、後5年為3.5%。更新處進一步表示,配合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授權規定,北市府針對「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
新北城鄉發展局長黃一平表示,民眾參與都更往往擔心更新後要負擔更多稅賦,因而降低意願,而中央歷經多次修法於今年1月30日公布修正都市更新條例後,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辦理相關事項,其中包含「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稅賦減徵措施,並授權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可視地區發展趨勢及財政狀況同意減徵。而由於都更是新北市首要政策,因此經財政局及稅捐稽徵處研議可行後決定配合實施減稅政策,讓民眾未來參與都更享有更多優惠措施。都市更新處...
內政部自2017年5月正式實施危老條例,針對屋齡逾30年、無電梯、為都市計劃範圍且非歷史建築,得依照危老條例申請重建計劃。由於危老條例,只要100%住戶同意,即可擁有豁免權,不必走都更程序、也不必召開聽證會,因此被視為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卡關之外的高速公路。 全案預計施行至2027年5月31日,但最關鍵的10%時程獎勵,必須在三年內申請核准,才可取得,因此最高將可享有1.4倍的額外容積獎勵,預計2020年5月9日「關門...
經過一整年的研擬、專家學者討論及廣納民眾意見,於日前正式公告發布全市85處公劃更新地區,涵括12個行政區面積共655公頃,未來更新地區範圍內民眾可免除更新單元劃定程序,直接依照更新條例規定辦理更新事業,並可申請專屬之獎勵額度上限達20%,包含恢復更新地區時程獎勵10%及新訂公劃更新地區容積獎勵10%,希望藉此加速民辦都更。 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表示,於2000年起公告劃定更新地區已近20年,期間雖已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