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欽榮說明,全台北市重新劃定的都更面積達620餘公頃,只要完成其中的3成,就可帶動4,500億經濟產值。民間業者粗估,若能夠百分百完全推動,加上周邊利益,產值與經濟效應十分巨大。林欽榮補充,都市更新條例實施20年,報核率僅18%,在2012年發生文林苑、永春都更案事件後,承辦都更的公職人員在社會壓力龐大的情況下,寧可選擇消極退至後線,導致政府職能下滑及都更執行不力。而該情況自2015年起才開始有改善,市府從過去推動更...
「獎勵明確化」是由中央統一訂定建築容積獎勵項目、額度、計算方式及申請條件,增加計畫透明度,以解決過去容積獎勵審議「容積被砍」的實務問題,提升地主與實施者間的信任度,並提高審議效率。 政府也針對代為拆遷機制予以精進規範,明訂實施者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時,主管機關應先進行協調,介入化解雙方爭議後訂定期限執行,並授權地方政府針對執行代為拆遷及協調事項。 另外,政府也提高財稅誘因,延長房屋稅減免時間,並增訂合建的稅賦優惠,...
現場住戶皆讚賞市府決心,並表示全力支持公辦都更,一位居住在斯文里三期近50年的住戶更感動落淚,感謝市府看見他們長年以來的殷切期盼。該案以權利變換方式辦理,並依權變辦法規定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者依周邊市場行情進行查估,且選擇查估後房地總價值最高,對地主最有利的價值作為權利變換基準。 市府表示,若民眾對於估價計算方式等細節存有疑義,市府也安排估價師於選配期間的每周四至工作站駐點服務,協助居民釐清估價上的大小問題;另倘選...
斯文里三期整宅公辦都更案自106年9月22日報核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歷經各階段法定程序,於107年2月5日提送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決議通過;並於2月13日核定公告實施。 台北市政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0條等規定,辦理這發放拆遷補償費事宜,預計發放給228位所有權人,並分2梯次辦理發放。 更新處表示,此案預定的拆遷日訂在5月15日,住戶得同步啟動搬家作業,更新處提供弱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