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按照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原則上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但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另有土地供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設籍居住,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並提出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則無受一處之限制。 意即,每一位所有權人的土地,在不超過土地稅法第17條的面積限制之下,只要符合自用住宅相關規定,均得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所謂「總歸戶制」就是指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之土地合併計算總地價,再按其所適用稅率核課地價稅,因此,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擁有的土地不論筆數多少,都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繳款書。 該處進一步說明,地價稅開徵期間,有不少民眾誤以為擁有2筆土地,就應該會有2張稅單,以致於有重複向所轄分處申請補發並重複繳納稅款之情形。因此,提醒民眾在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時,請先查閱右上方課稅土地清單之土地地段地...
該局說明,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可以申請按營業用稅率減半課徵房屋稅,已適用減半徵收房屋稅的工廠因疫情影響而停工期間,若其廠房未變更用途,生產機器設備等仍留置於廠內者,仍可按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減半徵收房屋稅。 該局提醒,除上述情形,若是將廠房變更供其他使用或空置不為使用者,則應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請民眾注意。
經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查察2002年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工業區新建物,依2020年1月房屋稅籍資料,勾稽課徵住家稅率者共2240戶,但是其建築物依使用執照申請用途大多為策略性產業、一般事務所及工廠等,疑涉及違規作住宅使用。 考量行政量能,北市都市發展局將於今年5月起,以使用執照年代分五期依序處理,第一期優先處理2010年後領有使照新建物疑似違規作住宅使用之案件共290戶。將由都發局寄發行政指導函通知建物所有權人限期一個月...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為10%;非優惠稅率則因土地漲價總數額的差異而有20%、30%、40%的不同稅率。根據現行的稅法規定,每個人在賣掉名下的不動產時,一輩子有1次的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也就是說,如果自己已經用過一生僅一次的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率,要再賣房子,會被課徵20%~40%不等的土地增值稅。但夫妻間以土地贈與後再出售,就可以利用另一半未使用過的土地增值稅節...
該處說明,根據土地稅法第34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10%核課土地增值稅;但若是以「贈與」方式移轉,即使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仍不得按10%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該處進一步解釋,「贈與」移轉並非「出售」,所以配偶及親屬間的土地「贈與」,不能適用土地稅法第34條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規定,而須依土地漲價數額按20%、30%或40%稅率累進課徵。 該處呼籲,移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