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內政部統計,社宅包租代管自今年6月進入第三期計畫後,成績頗亮眼,繼7月創下單月媒合戶數達1,584戶的佳績後,8月的媒合戶數更進一步攀升至1,837户,續創單月新高紀錄。以單季表現來看,今年第3季的媒合戶數已有4,079戶,同樣是政策推動以來的單季最佳表現。 修法奏效 房東參與意願提升 內政部表示,社宅包租代管計畫推動3年多來,媒合戶數持續穩定增加,從開始推動迄今,共已媒合2萬3,444戶,其中自2019年第4...
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依雙方簽訂租賃契約規定,承租戶逾期未繳納租金,應按日計收違約金,但台中市府考量受疫情影響,資金調度困難導致暫時無法如期繳納租金的承租戶,決議延用去年租金延後繳納方案,免除依合約應計收的違約金,共同度過疫情造成的短暫性經濟難關。 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指出,若承租戶已於去年申請延後繳納租金,且該延後繳納期數至今尚未繳還,則會將該期數併入這次可申請的最長4個月額度內,若延後繳納期過後仍無法繳納租金者...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考量到以往租金補貼僅於每年7至8月間受理申請,錯過的民眾須再等1年,因此決議將2020年度的租金補貼於今年1月18日至2月5日開放第2次申請,審查結果公文將於6月起陸續核發,並於6月30日起按月核撥補貼。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提醒獲得補貼民眾,如有租約到期或搬遷等情形,應盡速將新租賃契約資料送至城鄉發展局審查,以免補貼款項無法如期發放,影響自身權益;因應當前疫情嚴峻,防疫期間請民眾盡量避免臨櫃送件...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此次租金補貼於即日起至2月5日受理申請,且為配合防疫措施,新北市府今年暫停現場臨櫃送件前的檢查服務,請民眾盡量採取線上或郵寄方式申請,避免臨櫃送件,以減少疾病傳染的風險。城鄉局也提醒,為避免租金補貼戶於補貼期間因租約到期或搬遷致無法如期領到補貼款的情形發生,補貼戶如有租約到期或搬遷等情形,應盡速將新租賃契約資料送至城鄉局審查,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表示,將以雙掛號郵件寄出核定函和相關注意事項,預計於1月30日開始撥付每戶每月最高3000元補貼。城鄉發展處提醒,補貼合格戶若租約屆滿或中斷,務必於3個月內主動向城鄉處補交新的租賃契約,才能順利獲得補貼,逾期將取消資格。 城鄉發展處表示,今年度第二次租金補貼申辦時間為1月18日至2月5日,要申請的民眾務必於申辦期間辦理。辦理方式有線上辦理、郵寄完整申請文件申辦或親洽屏東縣政府的城鄉規劃科。 【...
Q. 與房客簽訂租賃契約,要繳印花稅嗎? 該處說明,單純簽訂房屋租賃契約雖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但如果房東每月收取租金,在租約上註記收款金額並簽章以示收訖者,則該租約已兼具銀錢收據性質,應課徵印花稅,即每次收款時,房東應按收款金額4‰貼用印花稅票,如漏貼或貼用不足稅額者,除補貼印花稅票外,將按漏貼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 該處進一步提醒,請民眾審慎檢視所持房屋租賃契約是否存在簽章收款情事,若有類此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