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2016年元旦之後取得的房地,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2年內的房地,於2016年1月1日之後出售者, 除非符合免申報規定,都應繳納房地合一稅。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經理徐佳馨觀察到,常見對房地合一稅混淆的狀況包括許多人誤以為要申報,但其實售出的房地是在2016年以前取得,適用舊稅制;也有人將房子賣完,誤以為煩瑣的工作告一段落,卻忘記30天內應申報納稅;另外,也有人在申報時列舉裝潢等成本,卻遭國稅局認定...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自2016年起開始實施,於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分別依持有時間所課徵稅賦自15%至45%。政府鼓勵長期持有,則同時制訂減免和重購退稅等優惠。所謂的減免優惠,信義代書指出,為鼓勵自用,只要出售2016年後取得的房地,並且符合所得稅第4條之5有關自住房地的要件,就能享有免稅所得400萬元及稅率10%之租稅優惠。 賣屋免納所得稅或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若符合以下條件,售屋後獲利...
信義代書表示,房地合一稅於2016年1月1日後實施,該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和土地,以及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的房屋和土地,且該房屋、土地的持有期間在2年內者,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天內主動申報所得稅。根據規定,持有不到一年出售,要課45%的最高稅率;超過1年,未逾2年課35%;超過2年、未逾10年課20%;持有超過10年則課10%。雖已實施數年,仍有民眾因不清楚相關規定而不符合規定。日前財政部高雄...
新竹縣稅捐稽徵局表示,地價稅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也就是以當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納稅義務人。若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一年,仍須繳納全年地價稅;反之,若是在8月31日以後才辦妥土地移轉登記者,原所有權人仍會收到今年度的地價稅稅單。該局進一步說明,一般民間買賣不動產習慣上,會在買賣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何方負擔,或是依照持有月份比例由買賣雙...
網友在PTT「home-sale」詢問,由多人共有的房子要賣,找房仲賣房時,銷售契約書卻寫明,所有權人必須授權一位代理人,讓房仲可以直接與該位代理人進行後續買賣問題,他提問:「這樣合理嗎?」如果不想授權給代理人,又想全程了解後續買賣事宜,可以不簽授權書嗎?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集中授權當然較有利銷售,如果有很多所有權人,房仲要逐一面對、討論,實務上相當難賣,最後應很難成功出售,建議應與其他所有權人達成共識...
內政部表示,都更條例對於實施者委任專業估價者方式已有較公開、公平的規範,規定應由實施者與全部地主共同指定,無法共同指定時,則透過公開、隨機方式進行選任。該辦法新增公開、隨機作業方式,規定實施者應將選任時間及地點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在選任時,須有公正第三人見證,並以主管機關所建置的建議名單進行抽籤,讓更新前後的權利價值估價更趨客觀、公平、合理。除了配合都更條例修正外,該辦法也配合實務執行需要進行修正,規定未受分配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