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新北市將依經發局《工廠管理輔導法》執行斷水斷電,小型倉庫或小型加工廠等,由該局進行裁罰及追蹤,裁罰後仍未改善,將直接採取強制斷水、斷電,以阻絕違章建築轉作工廠使用。城鄉局統計,截至目前已針對蘆洲區2案、土城區1案執行斷水電處分,業者也配合停止使用或搬遷。 城鄉局長黃國峰呼籲,農地使用須遵守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新北市府於裁處違規業者時,也同時告知地主須善盡維護管理責任,不得將土地或建物提供做違法...
作為都市發展儲備用地的農業區土地也面臨轉型釋出與變更的契機,藉由變更劃設不同土地使用分區,導入不同產業,吸引廠商進駐,以提高就業機會。苗栗縣府指出,民眾欲向政府申請辦理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的流程時,必須檢視是否有無違背國土計畫法及原都市計畫的發展規劃。有關農業區、保育區等指導,同時須具備有完善的整體開發構想,而政府在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規定進行審查時,會審查申請基地面積、區位、聯外道路、防災及都市設計,...
都發局表示,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包括於風景區增列溫泉井、溫泉儲槽為容許使用項目,以配合輔導既有溫泉業者合法取得水權及業務執行需求,另配合輔導既有溫泉業者合法取得水權,農業區增列溫泉井及溫泉儲槽為容許使用項目,並為降低對農業區土地之衝擊,僅放寬溫泉法施行前已開發溫泉使用者。 另外為鼓勵建築物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重建,都發局指出,修文刪除須取得智慧建築標章始得放寬建築物高度比及建蔽...
由於「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已屆檢討年限,啟動第二次通盤檢討作業,並已於9月18日啟動公開展覽30天,南市府都發局長莊德樑指出,本次規劃重點,除二仁溪北側「污14」檢討已無開闢水資源中心需求,配合地方產業發展需求,將透過區位優勢,結合重點產業變更為產業專用區及鄰里性公共設施用地,並採重劃方式辦理開發。 本次並檢核歷次都市計畫執行情形及都市計畫圖及檢討已訂定附帶條件土地但尚未完成執行案件,以提...
雲林縣稅務局說明,現行土地稅法第39條第2項規定,僅就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移轉,免徵其土地增值稅;而非都市土地經編定為交通用地,且依法核定為公共設施用地者,卻要課徵土地增值稅,不符合租稅公平原則,經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79號解釋,認為現行規定違憲,與憲法保障平等權意旨不符,應於2年內完成修法。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已預告修正草案,將非都市土地供公共設施使用,被徵收前移轉,可比照都市土地免...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指出,擴大三重都市計畫的開發,是為配合捷運環狀線工程,並協助整合都市計畫周邊零星夾雜的非都市土地;市府期望藉由此工程提供當地適度開放空間,引導都市發展動能之餘,也有助於健全鄰里生活型態。城鄉發展局局長黃國峰表示,擴大三重都市計畫自9月2日起已依循都市計畫法公告徵求意見30日,後續也將在本月16日於蘆洲區得仁市民活動中心辦理座談會,針對都市計畫的範圍與程序進行說明,並聽取當地民眾意見,落實行動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