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治祥進一步表示,今年3月地政局共稽查富鉅鼎建設「鼎佳」、丹棠天津「晶華MORI」、吉美建設「吉美大安花園」、「吉美樂河」、東基開發「景上川」、志榮建設「川悅」等6個建案,查核項目分別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動產經紀業業務、廣告、建照等共27項,在契約、銷售廣告及取得建照後銷售部分6個建案皆符合規定;經紀業務查核部分,「晶華MORI」「吉美樂河」2個建案,代銷業未完成分設營業處所備查,已要求業者限期改正,而2案皆已...
台北市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去年6月27日租賃專法正式實施上路以來,台北市積極輔導包租業及代管業成立,至今年3月29日申請許可家數已達113家,完成登記家數達40家。地政局將與業者協力發展,並且積極輔導、強化管理、明定裁罰規則。該次發布之裁罰基準採用「分級裁罰」,也就是次數越多、罰鍰越高的累進裁罰方式;此外,非經市府核准許可經營租服業者,由於違規情節重大,採查獲次數累積,也就是不會同年度歸零重新裁罰。第1次查獲處4萬至...
內政部表示,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採許可制,均依照內政部訂定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作為審核及管理依據,由申請人向不動產所在地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並經內政部審查通過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目前經內政部列管已完成移轉登記的案件中,自然人有351件,法人17件,合計368件。內政部進一步表示,依許可辦法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取得的不動產所有權或地上權,限已登記並供住宅用,且...
稅捐稽徵處對此回應,房屋稅是依照房屋實際使用情形進而適用不同稅率核課。若將住宅改作經營民宿使用,須依照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倘若該房屋為鄉村住宅,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作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45坪者,且未僱用其他員工屬自行經營的情形下,則該民宿將視同為家庭副業,得依「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捐稽徵處進一步說明,未合法登記的民宿,屬於違規經營的行為,若經查核,將以實際供民宿使用的面積依照營...
台北市地政局指出,為保障不動產買賣雙方權益,建議買賣雙方於交易時另外約訂透過金融機關進行履約保證程序,共同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買賣價金履約保證申請書」及「買賣價金履約保證證書」。如此一來,買方將價金存入信託專戶後,於產權移轉登記作業及點交確認無誤後,履保專戶才會撥款予賣方。此種履約保證專戶機制,主要是希望使整個買賣交易過程皆能夠安全無虞,若僅約訂就價金為信託,履約保證責任會大打折扣。民眾應該確認是否有約定完整...
該局說明,依照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個人有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的交易所得或損失,無論有無應納稅額,皆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第4條之4第2項所定房屋使用權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其有須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國稅局提醒,即使房地交易產生虧損,仍應辦理申報。若未依限申報,將依所得稅法第108條之2規定,針對違規者處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