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說明,該案以整批包租,2標的限作住宅使用,現況點交交屋,可轉租。投標廠商應為營業項目包含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不動產租賃業、租賃住宅代管業或租賃住宅包租業之公司組織。該案租金計收採收取「固定租金」與「變動租金」方式,廠商未出租或使用前免繳納變動租金,希望藉此機制與廠商共同分擔空置成本。財政局表示,將於今年5月8日截止投標收件,並將於5月9日開標。公告期間於辦公時間內可洽承辦人預約現場領勘,有投標意願廠商可向財政...
調查資料中顯示,高雄2017年整層住宅平均月租金為13,600元,年增率居六都之末,以鼓山區16,500元和前金區15,500元的租金較高。信義房屋美術東二店店長吳宗德指出,依第一線實務觀察,租金價格仍是承租方優先考量,尤其高雄以自住型承租方居多,商務客較少,房租相對較低,舉鼓山區的新大樓為例,若是企業租屋給主管居住,均屬較為豪華的大樓,每月房租3.5萬元起跳,若自住客平均3房包含車位,每月租金約2.5至2.8萬元。...
一名承租店面、從事餐飲業的網友在網站上提到遭遇租約糾紛,他稱2014年合約到期後,房東遲遲不換約,在沒有合約的情況下繼續承租,按時繳納租金直到2019年,但就在3月突然被房東以電話告知,因為房東兒子要開店,所以要收回房屋,要求9月前搬離,但該網友認為設備、裝潢都是投資,實在沒有現金與能力搬遷。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說明,若在租約期滿後,房客繼續使用店面,在沒有訂定新契約時,房東也繼續收取租金,依《民法》...
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表示,內政部去年公布「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新版,並同步制定三種契約,對租賃市場發展有助益,除強化包租業者(專業二房東)、房東與承租方的三方權利義務關係,對於住宅租賃糾紛也有法可依循解決。劉韋德提醒,過去承租方與房東常常都是簽訂一份非常簡易的租賃合約,僅載明租金與押金等金額,對於權利義務規範不周全,如今新法實施後,即便承租方與房東或包租業者簽訂簡易合約,承租方的權利不僅限於該...
新北市城鄉局指出,三峽國光青年社宅鄰近捷運三鶯線三峽站;新店央北青年社宅鄰近捷運環狀線十四張站,;永和中正橋青年社會住宅與派出所共構,鄰近頂溪捷運站。3處社宅皆有便捷交通系統,讓青年住得起也住得好。此外,市府也提出多元住宅協助方案,3月將開辦低收入戶修繕住宅補助、7月起辦理住宅補貼、10月辦理捷運青年住宅補貼,並且將研議增加補貼名額,並且同步推動3處社會住宅的招租與包租代管。城鄉發展局指出,去年上路的包租代管計畫,開...
日前「爆料公社」一篇租屋的貼文引發熱烈討論,一名網友指出,自己於2018年6月租屋,簽約1年,11月時突然被房東以電話告知「房子有問題要賣掉」,完全沒解釋來龍去脈,就限期一週內搬走,還要求解約,隔沒多久,就收到法院公文,才知道原來和自己簽約的房東其實是二房東,因與大房東發生糾紛,大房東要把房子收回去了。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律師表示,依照《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轉租人應經出租人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