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地政事務所審查,發現法院早在105年12月16日就已核發判決確定證明,但該民眾遲至106年8月23日才提出申請,已逾期7個月,地政事務所依土地法第73條第2項規定,處各共有人按登記費7倍計算的罰鍰。 法務局進一步表示,該案共有人中,有人就共有物分割另外向法院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認為共有人各自持分比例還不能確定,不服該裁處,提起訴願。 經北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共有人應於限期內,向原處分機關申請判決共...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建物繼承登記持續近年來穩定攀升,相信是受到人口老化之趨勢影響。雖然房地合一在今年1月1號上路,不過短期之內對於繼承取得的影響不大。若被繼承人在房地合一上路前持有房屋,而在房地合一上路後才身故,日後繼承人再轉手出售可適用舊制,並沒有太大的改變。 但若被繼承人在房地合一上路後才取得,日後被繼承且轉手出售,這樣的條件就必須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曾敬德表示,由於繼承屬於無償取得,僅能以「...
淡水地所陳素霞主任表示,依相關規定,土地或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期間為1 5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仍無人申領者歸屬國庫。 陳素霞進一步表示,現代工商社會民眾親屬間疏於聯繫,很可能忽略而導致繼承權利睡著,或後代子孫不知有未辦繼承不動產而遭受損失,或繼承人因分...
根據官方估計光台北市到今年4月底為止,就有700億的土地無人繼承,而未辦理登記的常見原因,可能與「繼承人間意見不同」、「產權複雜且價值低」及「不諳法令」等有關係。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人口老化的趨勢已經無法逆轉,連帶近年的繼承移轉棟數也持續創下新高,根據台北市地政局數字會說話的專題統計資料可發現,從2012年到2016年每年的繼承人數與繼承取得人數比例約為60%,還有將近4成繼承人未繼承取得不動...
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北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於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 超過1年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其中1筆土地位於大樹區姑婆寮段,持分面積逾1萬4,000平方公尺土地,公告現值逾1億4,898萬元為最高;另有1筆土地係位於左營區新光段,面積878.8平方公尺土地,公告現值亦逾7,000萬元。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局長黃進雄表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繼承人於未辦繼承列管公告期滿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除於公告期間提出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外,將被列冊管理15年,逾期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